malaysiakini logo
story-image
story-image
mk-logo
专栏
大马伊斯兰逊尼派的内部角力(上)
ADS

【玻璃鉴政】

对于大马华裔或非穆斯林来说,所有的马来同胞都是一样且仅仅二分的穆斯林,即立场偏向极端的,就会被视为保守的一派;立场能让非穆斯林接受的,就被视为开明派。当然,在一个马来穆斯林多数且多元种族的社会里,非穆斯林有如此的看法,也是无可厚非。

对于非穆斯林来说,只要对方没侵犯到自己,不管对方是否正确履行宗教教义,我们都认为是开明的就应该支持。相反地,如果影响到非穆斯林,纵使真的完全跟随所谓的伊斯兰教义,也会被视为保守极端且应该被制止。

广义来说,宗教导人向善,本应不会出现所谓的极端行为,一切皆视人类如何解读。对于这方面的评论,比比皆是,笔者不必重复。或许,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认识大马框架底下的伊斯兰思维,并从中探讨非穆斯林可以扮演辅助壮大中庸力量的角色。

玻璃市接受四支派

大马伊斯兰基本上为逊尼派(Sunni),其中以沙斐仪支派(Shafi-i)为主要。然而事实上,普遍的大马伊斯兰教徒本身并不太深入研究与认识逊尼派的四大教法学支派,即沙斐仪(Shafi-i),罕百里(Hanbali),马立克(Maliki)以及哈乃菲(Hanafi)。因此,掌握领导权的穆斯林就可以直接以沙斐仪支派的思想直接诠释为正统逊尼派。

大马逊尼派的其中一个分歧,在于一派坚持大马必须以纯沙斐仪支派为正统,另一派却认为逊尼派正统是接受四大支派,而不能独尊一派。后者认为应该回到最原本且纯正的基本教义,以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尔后的三个辉煌时代为指引,一般被称为萨拉菲(salafi)。因此,大家都在争夺逊尼派正统的话语权,并且各派领导人物,在各自不同的岗位发力,其中牵涉作为宗教领导人的王室、各州宗教司(Mufti)、非政府组织乃至政党领导。

玻璃市是全马唯一一个州属,在州宪法里第五章列明州的官方宗教(Religion of The State) 是Islam Ahli Sunnah Waljama’ah。而第十九章亦列明州王室统治者也必须是逊尼正统。虽然字面上仍然属于逊尼派,比起其他州属只列明Islam一字,显然别有用心。

玻璃市在伊斯兰的实践上,严格强调接受逊尼派的四个支派,甚至在外界眼光看来,有点故意与沙斐仪支派抗衡的感觉。其实此派系在独立前就已经在玻璃市落地生根,从地方宗教领袖到王室逐渐接受此派思想,并在早期被喻为是“少壮派”(Kaum Muda) 对抗传统的“元老派”,最终为了解决之间的纠纷,玻璃市伊斯兰教理事会在1988年4月18日亦即当年的开斋节首日,颁布并执行伊斯兰裁决(fatwa),阐明州宪法内的逊尼派定义,包括四个支派,以安抚在玻璃市属于非主流的沙斐仪支派。

什叶派成为假想敌

当然,大马的逊尼正统派包括沙斐仪支派,几乎都是一律排斥什叶派(Syiah),甚至认为什叶派是属于叛教,不能算为伊斯兰教徒。

玻璃市在2014年修改州法令,在有关限制与伊斯兰教相违 (bertentangan)的宗教宣扬法令时( Enakmen Kawalan dan Sekatan Pengembangan Iktikad dan Kepercayaan Agama Yang Bertentangan Dengan Agama Islam (Sunnah Waljama’ah) ),赋予警方调查以及执法权,主要是针对他们认为不被视为伊斯兰教的什叶派。

不过,亦有宗教领袖如槟城宗教师旺沙林(Wan Salim Wan Mohd Noor)认为,纵使分歧很大,也应该把什叶派视为伊斯兰教的一份子。有时,在政治上的人身攻击,也会把对手标签为什叶派,诚信党主席末沙布就曾经被标签为什叶派。

2016年11月,玻璃市一名非政府组织领导人安里(Amri Che Mat)突然失踪并人间蒸发,他亦被标签为什叶派信徒,甚至被指通过福利组织活动宣扬什叶派思想。然而在大马,鲜少伊斯兰教徒会公开宣称自己为什叶派,更无法从外表上分辨,因此只能停留在假想敌的阶段,成为标签术语,更妄论在政治上的角力,所以点到即止,暂且不谈。

瓦哈比被标签为复古

至于逊尼派的内部角力,其中一个明显的交战点就是针对瓦哈比(Wahabi)的标签。玻璃市由于其伊斯兰路线的独树一格,以逊尼正统派(Sunnah Wal Jamaah)或萨拉菲派(salafi)自居,但经常被外州穆斯林标签为瓦哈比主义(Wahhabism)。

虽然如此,大马伊斯兰各派系亦不把瓦哈比思想归类为异教(sesat)或非伊斯兰教,因为事实上它的思想内涵是受承认为逊尼正统派的一流,首相署副部长阿斯拉夫(Asyraf Wajdi Dusuki)亦公开承认这一点。

简单来说,瓦哈比思想是源自于18世纪中叶,以阿拉伯伊斯兰教领导者穆罕默德伊本阿布多瓦哈比(Muhammad ibn Abd al-Wahhab)的伊斯兰复兴思潮。思想上主要是要剔除民间信仰或民族文化对伊斯兰的影响,恢复“认主独一”的纯洁性。当然,也被视为是原教旨主义的思想根源。因此,在大马瓦哈比已被双方用来互相攻击对方为极端且食古不化的标签。

不同支派的诠释观点

举例来说,在大马一般马来伊斯兰教徒社会里,如果有亲人去世,埋葬结束后会在坟墓面前低声祈祷(Talkin),其意是要提醒死者灵魂在天使到来之时,要如何回答天使的提问。此行为为沙斐仪支派以及罕巴里支派所允许。但是在玻璃市所盛行的逊尼正统派解读为,一个已逝世的人,是以其身前的德行来回答天使的质问,墓前葬后祈祷并不能取代那个效果。

因此,在玻璃市的穆斯林葬礼进行时,虽然穆斯林都会共同陪同,因为护送遗体直到埋葬完毕是一项很高的功德(pahala),但是在埋葬完毕后,一些会留下祈祷,一些则会先行离开,视乎他们所实践的是何种支派思想。

另外一个比较流行的是葬礼后的祈祷聚餐(Kenduri Tahlil Arwah),就是在葬礼完毕后的当天或尔后几天内,逝世者家里办一项祈祷聚餐会。这是在马来社会是常见的习俗,然而逊尼派四个支派对于这个行为没有一致立场,有者认为是禁止的(Haram),有者认为是不违反,但不被鼓励的行为(Makruh)。

因为早期是由邻居们为死者家属准备食物,如今已经变相成家属自己准备食物招待,并邀请宗教师来祈祷,所以日渐引起争议。一般的情况下,纵使不鼓励,也不会严厉阻止。然而玻璃市则采取比较严格的立场,即官委的祈祷司(Imam),是不被允许主持这类的仪式的,因为没有很强的论据支持此项行为,相反地要家属在忙于处理丧事且悲痛的心情下为到访者准备食物,于理不符。

行政权推教义不容忽视

或许在非穆斯林眼中,这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细节争议,然而放在文化宗教的框架内,如果以法律或行政权力来执行,箇中矛盾不容忽视。打个比喻,假设一个以严格遵守吃素为宗教立场的行政权,利用条规去阻止任何以同样宗教为名但却没严格执行吃素的行为,可想而知,纵使在非伊斯兰教社会也会引起反弹,更何况如果那是已经行之有年的文化。

类似的一些分歧,有时还会引起穆斯林内部的一些分化。其中,斋戒月的夜间祈祷(solat tarawih),就有明显的分歧,在于到底要进行多少个祈祷周次(rakaat)。一些州属如霹雳州,两年多前通过王室御令,所有清真寺在斋戒月期间必须进行20周次(20 rakaat)的夜间祈祷。

玻璃市则要求最低8周次 (8 rakaat)的夜间祈祷,并且严厉阻止官委祈祷司规定出席者必须进行20周次的祈祷,不过与此同时并不干预穆斯林各人选择并进行自己要的周次。这也导致不同的清真寺有不同时间长短的夜间祈祷,甚至尔后有祈祷司被撤换时,也引起一些清真寺对州宗教司(Mufti)以及州伊斯兰教局的不满。这个争议也在每年的斋戒月重复提起。

或许,非伊斯兰群体觉得这些只是伊斯兰同胞们内部的分歧,与我们无关。其实不同支派很多事故上的解读以及立场,对于一个多元种族社会的群体,都会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譬如对于召集教徒祈祷的召唤(azan),一些地方的清真寺,除了召唤以外,为了让没来祈祷的教徒也听到祈祷诵经,所以继续用扩音器念读祈祷甚至讲课。

在玻璃市,扩音器是严禁用来做召唤(azan)以外的其他用途,所以在这里不会听到清真寺对着扩音器长篇大论的念诵,这个立场尔后也被槟城以及雪兰莪采用。

操弄宗教激起自卫情绪

此外,穆斯林与狗的课题,亦是经常挑起的课题。很多时候此类课题是利用穆斯林社群对宗教思想的无知来煽动成种族情绪,由于大马种族与宗教直接挂钩,因此宗教被操弄来激起种族的自卫情绪,而非真正以宗教知识为基础。

逊尼派的四个支派里面,沙斐仪支派,也是现今大马主流的思想,基本上全面排斥狗只,不管是干或湿,内或外,皆被视为是严重的不净(najis berat),只要一碰到,就必须清洗七次,其中一次必须用含砂的水(air tanah)来清洗。哈乃菲(Hanafi)支派则认为,只有狗的口水被视为不净,身体则不是。马立克(Maliki)支派甚至认为,既然先知允许猎狗存在并且捕食给人类,因此完全不应被视为不净。

虽然如此,一般的看法皆不认同穆斯林在没任何合理的理由(如为了导盲、猎食、保安等)下,触摸狗只。换句话说,对狗的禁忌,主要争论在于其身体部位的清洁,所以那些商品或新年的摆设,故意省略狗的照片等等,完全和宗教尊重扯不上关系,是非伊斯兰教徒,甚至伊斯兰教徒本身无知的表现而已。

另外,穆斯林在哈芝节(Raya Haji)时所布施(korban)的牛肉,可否布施予非穆斯林或与非穆斯林共享,亦是一争议课题。日前提出穆斯林妇女应该早婚而引起争议的阿查哈宗教师(Ustaz Azhar Idrus)在此课题上,选择沙斐仪支派的立场,即穆斯林在哈芝节布施的牛肉,仅限于穆斯林而已。

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则选择罕巴里支派的立场,即认为布施作为善举是可以甚至应该给与非穆斯林,只要不是“敌对的异教徒”(kafir harbi)即可。他亦认为,沙斐仪支派所拥的立场,没有足够的训言(nas)可以佐证。

笔者在曾经在霹雳州以及现今在玻璃市州担任州议员,亲身经历了在两个不同州属的实践差别。在霹雳州时,哈芝节出席清真寺的布施活动时,友善的伊斯兰教徒,会预先分开食物,任何有涉及布施的牛肉,只留给伊斯兰教徒,另外一些则给非伊斯兰教徒食用。但是在玻璃市的清真寺,笔者可以亲身和伊斯兰教徒一起煮食布施的牛肉并一起享用,甚至还有参与布施的伊斯兰教徒分出一块牛肉给笔者,在玻璃市,这并不是一项禁忌。

点击这里阅读下篇。


曾敏凯,出生于霹雳怡保,毕业于柔佛工艺大学工艺管理学士,自修考获伦敦大学法学士。308中选为霹雳州新邦波赖州议员, 505转战玻璃市州中选为英特拉加央岸州议员。 现任人民公正党选举局资料组主任。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的其他作品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