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瞥惊鸿】
明明都是白人,为何却是发展出不同的语言、价值观和生活作息?再者,白人的自然发色不尽相同,怎么全都纳为“白人”,难道在种族分类中,肤色比发色更具意义吗?
大马英殖民时期,不同籍贯者甚少交流甚至互相厮杀,说福建话的、说广东话的、说潮州话的,怎么突然之间都变成华人了?以前存在过“华人”这个种族吗?“籍贯”与“华人”又是什么关系?
自诩多元种族的国家,我们对深植于日常生活,甚至主导社会变化的“种族”的理解又是为何?
我们似乎习惯了三大/五大种族的群体形象出现在旅游局的宣传海报上,而后昌明政府团结部努力让外界看到其他存在于大马的种族;中小学被教育肤色、语言、文化是区分种族的基本标准。到了大学。才可能因着学科知识的关系,能够对“种族”有着更多理解——要不就是生物学上的人种划分理论,要不就是社会建构理论。
也就是说,在学术之外,一般人对“种族”的理解恐怕是相当模糊的。然而,缘于方法论的问题,针对“种族”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而这些看似相互冲突的理解,又各自对“种族”预设了什么样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