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经济部长拉菲兹认为,柬埔寨与美国签署的《互惠贸易协定》优于马来西亚的版本。
他在昨晚播出的播客节目《Yang Berhenti Menteri》中指出,马美与柬美协议第5.1条款第1节有关“互补行动”(complementary actions)的内容中,两国都被要求在对第三国的贸易政策上与美国保持一致。
然而,他指出,柬埔寨的协议中明确写道,该国应以“不侵犯柬埔寨主权利益的方式”,效仿美国规范货物或服务的进口。
拉菲兹指出,马来西亚的协议中没有类似条款。


前经济部长拉菲兹认为,柬埔寨与美国签署的《互惠贸易协定》优于马来西亚的版本。
他在昨晚播出的播客节目《Yang Berhenti Menteri》中指出,马美与柬美协议第5.1条款第1节有关“互补行动”(complementary actions)的内容中,两国都被要求在对第三国的贸易政策上与美国保持一致。
然而,他指出,柬埔寨的协议中明确写道,该国应以“不侵犯柬埔寨主权利益的方式”,效仿美国规范货物或服务的进口。
拉菲兹指出,马来西亚的协议中没有类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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