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阐明,2009年司法任命委员会(JAC)法令在法官任命方面其实不具约束力,其作用仅是筛选、评估并向首相推荐候选人。
她指出,联邦法院、上诉庭和高庭法官的任命仍受联邦宪法第122B条款的约束,该条款规定,法官的任命必须由首相、国家元首和统治者会议三方协商。
“JAC法令更倾向于筛选、评估和安排(提议的)候选人名单,但它并不是一锤定音的法令,有关提议不具约束力。
她今天在哥打丁宜出席2025年第22届巫统边加兰区部代表大会开幕式之前,在记者会上说,经过JAC筛选的候选人名单仍须根据宪法第122B条款规定进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