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政府对电子发票实施做出一些调整,其中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微型及中小型企业暂时豁免。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表示,政府了解到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需要时间准备,以及在落实电子发票系统所面对的挑战。
文告说,财政部因此同意,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企业,暂时豁免开具电子发票。
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的企业(第4阶段),实施电子发票的阶段则推迟至2026年1月1日。


政政府对电子发票实施做出一些调整,其中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微型及中小型企业暂时豁免。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文告表示,政府了解到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需要时间准备,以及在落实电子发票系统所面对的挑战。
文告说,财政部因此同意,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企业,暂时豁免开具电子发票。
年销售额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的企业(第4阶段),实施电子发票的阶段则推迟至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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