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昌明政府提升及现代化马来西亚刑事司法体系的愿景,首相署法律事务部宣布成立针对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及证据法令的检讨改革委员会。
《马新社》报道,该部门发文告指出,这个委员会将全面检讨上述三部法律,识别过时或不适用条款并提出必要改革建议。
这个委员会由25人组成,并由联邦法院法官哈尔明达(Harmindar Singh Dhaliwal)担任主席,上诉庭法官拉威德兰(Ravinthran N. Paramaguru)担任副主席,而其他成员包括法律专家及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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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确保大马刑事司法体系与时俱进、高效运作,并以正义为导向应对现代的挑战,特别是科技发展与社会变革所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