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大马籍母亲与联邦政府,就国籍传承案的上诉达成和解,而大马籍母亲的海外子女如今已可以向内政部申请公民权。
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早记录了这项和解协议。
代表6名母亲及共同上诉方“家庭前沿”(Family Frontiers)的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以及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Liew Horng Bin)均确认了此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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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和解条款,这些母亲的海外子女可保留在上诉期间所获得的公民身份。
此外,其他处于相同情况的大马籍母亲,如今也可以向内政部申请,其未满18岁海外子女的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