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非政府组织对修订案有保留,通讯部长法米认为,修订《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案》第233条文是一项促进大变革(game changer)的举措。
法米今天向媒体强调,这项修订将把销售网络色情内容和恋童癖相关的犯罪行为,列为可被扣押的罪行,使警方有权对犯罪者采取行动。
“我很肯定,这不是项微不足道的修订,而是能够确保犯罪者,尤其是涉及贩卖色情的犯罪者,如之前的‘Hot Daddy’案件,以及持有针对儿童的性犯罪材料的恋童癖者,受到应得的处置。”
“这些人是社会毒瘤。因此,我们将引入修订案,赋予警方逮捕和拘留这两类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