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长法米说,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修正法案,将在下周一提呈国会。
他说,修正案将涵盖改善第233条文的适用范围,涉及蓄意使用网络设施或应用程式服务创建色情、不和谐、虚假、威胁或恶意的评论、建议或通讯,意图冒犯、迫害或威胁他人的行为,以避免通讯设施遭滥用。
他指出,修正案也将触及社交媒体、业界发展和网络安全方面。
“我们接下来还会提呈线上安全法案,甚至随着修订刑事法典,已修改钱骡账户(Keldai Akaun)的定义,以及诠释网络霸凌的定义,包括人肉搜索等犯罪行为,以及最终草案中的另一项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