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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请病假,砂学校电供案开审不成
Feb 3, 2020 1:45 PM
更新: Feb 12, 2020 5: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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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半更新

前首相纳吉的妻子罗斯玛涉嫌受贿案原定今日开审,但辩方指罗斯玛生病,并向法庭申请病假,结果审讯展延。

此案原定今午2点开审。到了开审时间,辩方律师加吉星(Jagjit Singh)向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申请病假。

“被告身体不舒服,我们已向法官大人提交一份志期2月2日的医药报告。”

挨控三条罪

罗斯玛是因为砂州学校电供舞弊案被控。罗斯玛面对3项控状,如下:

第一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396间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之回酬。

就这项控状,她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是: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住家收取赛迪阿邦的15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她因而被控抵触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至于第三项控状则指: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第10区首相官邸收取赛迪阿邦的500万令吉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罗斯玛因而被控触犯同样的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罗斯玛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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