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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纳吉与律师需赴国会及法庭,明天延迟开审
Oct 14, 2019 1:35 PM
更新: Oct 15, 2019 6: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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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今天进入第21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58分: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明日延迟开审

下午5点04分:

由于身为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需出席国会,辩方律师团则要前往联邦法院处理上诉案,明天的审讯将延迟至下午2点30分才开审。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今午告知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明天的审讯需从下午2点30分开始,而不是一般的早上9点30分。

他告知法庭,辩方律师团明早需到联邦法院,因为控方针对上诉庭发出准令给纳吉和他,挑战哥巴斯里南主控官资格的决定提出上诉。

他也披露,其当事人纳吉需到国会,针对刚揭橥的2020年财政预算案提出质询。

“我的当事人(纳吉)告诉我,也许他可以在下午2点30分离开(下议院及来吉隆坡高庭)。”

科林劳伦斯最终批准,明午2点30分开庭的申请,并宣布结束今日的审讯。


阻止复印文件

下午4点25分:

法庭被告知,一马公司职员曾在2010年阻止,国家总稽查署复印该公司文件。

根据国家总稽查署发给沙鲁的信件,前者是在2010年10月审慎调查一马公司时面对到此遭遇。

沙鲁告诉法庭说,他被刘特佐(上图)告知,需“超级小心”避免该公司的资料外泄。

其中包括,确保一马公司的文件不会被拷贝。

沙鲁的供词导致辩方律师沙菲宜主张,刘特佐对一马公司为所欲为,唯沙鲁不认同。

沙菲宜:所以刘特佐把一马公司当成其爷爷的公司。文件是保密的...仿佛这不是财长机构的公司。刘特佐告诉你(这样做),而你就跟从。

沙鲁:刘特佐向我传达来自股东的指示。

沙菲宜:你一直都跟从刘特佐的指示。

沙鲁:我们遵从股东的命令。

沙菲宜:在没亲晤股东的情况下。

沙鲁:是。

值得一提的是,沙鲁所谓的股东是纳吉,该名时任财长是一马公司的特殊股东。


按刘特佐指示写信

下午3点30分:

沙鲁向法庭表示,他曾针对限制向第三者透露该公司机密资讯的事宜,于2010年7月致函时任首相兼财长纳吉。

根据辩方律师的交叉盘问,有关信件阐明,有关一马公司的所有机密资讯只有在获得顾问团和纳吉的批准后,才可以提供给第三者。

但在大约一周前,时任财政部秘书长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刚发出另一封信说明,纳吉同意国家稽查署对一马公司展开的审慎调查和稽查。

沙鲁供称,他是根据刘特佐的指示写信,并相信有关限制机密资讯的命令来自纳吉。

但他同意,他不曾向纳吉查证,到底刘特佐德指示是否真的来自纳吉,尽管他知道此举将阻碍对一马公司展开的审慎调查。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接着询问沙鲁,他是否曾怀疑,刘特族指示他采取的行动有所不妥。

沙鲁解释,“一马公司只在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中收到43亿令吉。在野党那个时候已经炒作此课题,所以当刘特佐说限制稽查,有助于保护时任首相的政治利益时,我相信他。”


法官不满旁听者窃笑

下午3点19分:

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态度坚硬地要求,庭警警惕和对付旁听者在法庭内窃笑的行为。

当沙鲁供证期间,旁听席传来了某女子低声窃笑的声音。

沙鲁当时供称,时任首相纳吉2010年同意一项稽查后又改变主意,并通过刘特佐告知他就此写一封信。

随着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起身抗议,旁听席的民众不容在审讯期间这样做,有关窃笑声就顿然停止。

科林:偷笑声是来自何处?警察,请加倍警惕(揪出窃笑者)。


提醒谨慎处理资料

下午3点06分: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上图)供称,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曾在2010年告知他,需谨慎处理一马公司决策过程收集到的任何资料,以免被用来对付时任首相纳吉。

他是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时,如此表示。

沙菲宜询问,当国家稽查署2010年觉得有必要稽查一马公司,但该公司持相反意见之际,是否曾引起任何的紧张状况。

“我不记得有任何张力。我记得的是,我们被刘特佐告知,我们要非常小心,免得任何(在决策时)收集到的资讯会对纳吉不利。”


审讯恢复

早上2点10分:

审讯开始,纳吉进入被告栏受审。


审讯进入第21天

下午1点半:

纳吉一马公司案审讯进入第21天,今天的审讯将在大约下午2点才开始,而不是往常的早上9点半。

上周四结束审讯前,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告诉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Collin Lawrence Sequerah),他今早必须先到布城的联邦法院处理另一宗案,之后才能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出席一马案审讯。

由于前一马公司执行长沙鲁身体不适,上周四的审讯也减至半天。

今日审讯恢复后,预料辩方首席律师沙菲宜将继续交叉盘问沙鲁。

去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此前,SRC国际公司汇款案完成58天审讯的提控环节,并将在11月11日裁定是否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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