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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胡斯尼供证抛震撼弹,辩方要求延审咨询纳吉
Aug 6, 2019 8:49 AM
更新: Sep 5, 2019 2: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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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49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5点: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形容胡斯尼有如一名怒汉

下午3点22分

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向法庭申请,展延审讯至周四,因为他需要针对如何盘问前第二财长胡斯尼,咨询纳吉的意见。

“我快速检查(法庭文件和胡斯尼的供词),它已展示某些严重的矛盾。”

“但我需要向我的当事人(纳吉)寻求指示,因为这个供词很大程度上是一名怒汉针对我当事人的供词。”

沙菲宜说,辩方对胡斯尼在控方主要诘问中的回答感到惊讶,尤其是针对SRC国际公司和财长角色的内容。

“我要知道,他(胡斯尼)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告知别插手(一马公司的事务)。然后,当他说在某个程度上别无他择时,(是否)像有一把枪指着他的头。”

他说,辩方需要明天一整天针对胡斯尼的供词咨询纳吉。

而且,他提醒,纳吉明早仍需前往法庭 ,因为联邦法院将审理纳吉要求撤换一马公司案主控官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职务的上诉。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对于辩方要求展延审讯的申请,毫无异议。

他补充,控方也需要明天的时间来整理文档,以助加速审结此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最终批准有关申请,审讯将在周四早上9点继续。


称纳吉总是面带笑容

下午3点09分:

胡斯尼因在法庭上形容,纳吉总是面带笑容,而引起哄堂大笑。

他是被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要求辨认纳吉时,如此表示。

依扎:你今天能在法庭上认出纳吉吗?

胡斯尼:哈...后面那一位,总是在微笑的。


不想看到政府犯错而倒台

下午3点:

胡斯尼供称,他在2015年试图委任财政部投资组秘书依沙(Mohd Isa Hussain)成为SRC国际公司的董事局成员,以便监督该公司。

他说,此举是为了确保尽职和保护政府免于犯错。

“这是我们一部分的努力,因为财长机构旗下没有任何一间公司是没有(来自财政部的)董事。”

“这个SRC国际公司,它获得40亿令吉。它(钱)去了哪里?”

胡斯尼接着形容,SRC国际公司的一些举动,如储存资金在瑞士、香港及投资在爪哇和蒙古的煤矿业的做法紊乱无条理。

“这意味,他是没系统的。其他财长机构的子公司,例如国家房屋公司,它建造房子。”

“但这一个呢,它做了什么?身为一名不想政府倒台的人,我们不想见到政府犯错。”

“这就是为何我要(SRC国际公司)有一名财政部的代表。”


纳吉在SRC课题上表现专制

下午2点55分:

胡斯尼表示,前首相纳吉在有关SRC国际公司的事务上表现得很专制。

他说,虽然当时身为第二财长,他在SRC国际公司的事务上只能服从命令。

当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询及他是否研究SRC国际公司的投资时,他说,这不是他能力所及的范围,因为他没收到任何有关该公司的文件。

“我要如何研究(该公司)?没有任何文件。就算它的执行长聂菲沙都不肯来见我。”

“他只来过我的办事处一次,但他没携带任何文件。之后,他就不曾来见我了。”

“一涉及到SRC国际公司和一马公司,整个工作文化就跟(财政部旗下的)其他公司完全不同。”


聂菲沙不愿见面

下午2点50分:

胡斯尼告诉法庭说, SRC国际公司时任执行长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是唯一被他传召后,仍然不愿前来见他的官联公司执行长。

对此表露出沮丧的他说,每当他召集开会时,其他官员包括比聂菲沙(上司)官位更高的官员都会前往其办事处。

他是被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询及,有关政府批准为SRC国际公司提供担保,以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第一批20亿令吉的贷款时,如此表示。

“我相信,那是(时任首相)纳吉的决定。我为何这样说呢?”

“一直以来,从登嘉楼投资机构(Terengganu Investment Authority)到一马公司,然后SRC国际公司...我不曾收到任何文件。我不曾看到他们的官员。”

“执行长没有来见我,就算我叫了他。”

“让我告诉你,法官大人,就连国家银行总裁都会来见我。(就算)比SRC国际公司执行长更高阶。”

“大马股票交易的达祖丁(Tajuddin Atan)还有各银行,就连国油、国家基建公司的执行长阿兹米(Azmi Abdul Aziz)都会来。”

“但偏偏这位不能来。”


自嘲沦为“打杂的”

下午2点45分:

前第二财长胡斯尼形容,自己在政府为SRC提供担保,以借贷首批20亿令吉的决策过程中,有如一名“打杂的”(office boy)。

他是在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主要诘问时,如此表示。

“针对第一批20亿令吉贷款(的担保),为何不是我负责呢?为什么?”

“这就是为何我说,当做有关决策时,我就只像一名打杂的。”

政府为SRC国际公司提供担保,以在2014年尾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第一批20亿令吉的贷款。


纳吉告诉别再干预

下午2点35分:

胡斯尼向法庭透露,前首相纳吉曾告知他别插手一马公司的事务。

他所谓的事务,是他在2009年才听闻的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联营投资。

他供称,他当时前往纳吉位于布城的办事处,反映他对此事的忧虑。

“我告诉他,我们不能投资在一马公司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联营计划),因为这家公司(一马公司)在石油勘探方面仍然是新手。若开采不到石油,投资的金钱将化为乌有。”

“我说,一马公司的职员没有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经验,同时表明国油才有石油和天然气(的经验)。”

“纳吉告诉我说,‘从今天起,我不要你再插手一马公司’。”


不被允许检查SRC投资

下午2点25分:

胡斯尼告知法庭说,纳吉不允许他率领财政部、国行和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官员到瑞士,检查和确认SRC国际公司在该国被冻结的一笔资金。

有关资金原属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

他接受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的盘问时表示,他也无法获得SRC国际公司在爪哇、蒙古、瑞士和香港的投资文件,尽管他的官员已经向有关公司索取。

“我从财政部的官员获知,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贷的40亿令吉,被用来投资在爪哇的煤炭生意、蒙古的天然资源和储存在瑞士和香港的银行。”

“当时,我没有获得针对SRC和相关投资的文件,尽管我的官员已经向SRC索取。”

“我要求时任投资组秘书依沙博士(Dr Isa)造访爪哇,确保投资真的在那里,但依沙博士没有去。”


质疑政府介入采煤业决定

下午2点20分:

胡斯尼供称,他曾向纳吉提出,他对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申请庞大贷款的忧虑。

据他指出,他曾在一项内阁会议后会见纳吉。时任首相署部长诺莫哈末耶谷(Nor Mohamed Yakcop) 在有关内阁会议中,向其他部长汇报申请20亿令吉贷款的事宜。

胡斯尼没说明,所谓的内阁会议是在2011年或2012年,但相信是在2011年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取得首批20亿令吉贷款的期间。

他说,自己当时针对SRC国际公司获得政府担保的该笔巨额贷款,向兼任财长的纳吉提出疑问。

但他被纳吉告知,SRC国际公司需通过政府掌控投资采煤业的公司,来加强马来西亚的电力工业。

“我告诉纳吉说,与其由一家政府拥有的公司参与,采煤业应交由私人界(去投资)。”

“纳吉接着告诉我,唯有政府的介入,电力工业才有望通过煤矿开采获得加强。”


阿末胡斯尼出庭作证

下午2点12分:

审讯复庭,第56名证人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出庭作证,接受控方主要诘问。


法庭午休

中午12点30分:

法庭午休,下午2点继续审讯。


轮到前第二财长供证

中午12点15分:

随着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结束对第54名证人余金萍的盘问,控方要求法庭提早午休。

西谭巴兰告诉法庭,他们的下一位证人已去用餐。

由于提早午休,他建议,法庭下午2点就复庭,而不是往常的下午2点30分。

他也告知法庭说,他们的下一名证人是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Ahmad Husni Hanadzlah),并会传召之前曾出庭的一名证人再度供证。


纳吉被视为“擎天柱”

中午12点12分:

余金萍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重新盘问时透露,刘特佐将前首相纳吉形容为《变形金刚》的博派首领“擎天柱”(Optimus Prime)。

西谭巴兰是引用余金萍和刘特佐之间的黑莓通讯记录,向她提问。

余金萍回答说:“我询问后被告知,那是擎天柱的名字,它是指(时任)首相纳吉。”

当西谭巴兰回应说,据他所知,擎天柱是虚构卡通系列《变形金刚》的博派首领时,马上引起哄堂大笑。


不能确定对话记录正确

早上11点45分:

余金萍不能百分百确定,她和刘特佐之间的黑莓通讯记录之准确性。

她是在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重新盘问时,坦承此事。

西谭巴兰:你能否百分百确定,所有对话记录的准确性?

余金萍:不能。


不曾投诉收到巨款

早上11点24分:

余金萍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盘问时认同说,纳吉不曾投诉有巨款汇入他的银行账户。

西谭巴兰:这些账户涉及庞大数额的金钱。纳吉是否曾在任何时候询问,有关账户的管理方式?

余金萍:没有,不曾有任何查询或投诉。

西谭巴兰:账户被关闭时,是否有任何指控银行不法使用有关账户资金的诉讼?

余金萍:没有。


相信有跟纳吉沟通

早上11点:

余金萍相信,富商刘特佐在处理纳吉的银行账户运作上,有跟纳吉保持沟通。

她接受副检察司西谭巴兰的重新盘问时表示,纳吉应该晓得其账户的资金来往,因为他不断从有关账户发出支票。

她告诉法庭说,据她所知,纳吉不曾投诉有任何支票其实非由他经手。

此外,她供称,纳吉不曾询问其账户内的资金来源,并不断发出支票。


把AmBank带上工业法庭

早上10点40分:

由于不满在2015年遭解雇,余金萍曾将前雇主AmBank带上工业法庭。

她是被副检察司西谭巴兰重新盘问时,如此表示。

西谭巴兰:当AmBank叫你离职时,你是否把银行带上工业法庭?

余金萍:我向工业法庭投诉。

西谭巴兰:案件在那里(工业法庭)审理?

余金萍:有针对案件过堂。

西谭巴兰:在此事浮现前,你和银行之间曾达成一项不承认任何责任或过失的保密协议,并被(工业)法庭记录在案。

余金萍:是。


没有怀疑资金来源

早上10点38分:

余金萍接受辩护律师沙菲宜盘问时称,没有怀疑纳吉户口的运作方式,同时也没有怀疑纳吉户口的资金来源。

余金萍称,汇到纳吉户口的都是巨款,AmBank汇款部也证实所有的巨款都通过国行所规定的通报系统。

余金萍称,国行唯一发出警报的是纳吉户口透支,并且要求关闭纳吉户口。

随后,辩护律师终于宣告完成盘问余金萍。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即将重新盘问证人。


早上10点20分:

法庭恢复审讯。

申请列财报为证据

早上9点40分:

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表明,即将完成盘问余金萍,并向法庭申请将一份公司财务报告列为呈堂证据。

该份文件是Putra Perdana建筑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昨天,辩护律师盘问余金萍时,提到这份文件。

余金萍昨天供称,刘特佐曾要求从纳吉账号尾数为“880”和“906”的账户,撤回汇给Putra Perdana建筑有限公司的500万令吉。

控方反对辩方的这项申请,指必须符合《证据法》的相关规定。

法官随后告诉辩方,申请文件列为证据时,必须遵照《证据法》的相关规定。

控辩双方随后要求休庭一会,以便处理一些文件,以及准备下一项交叉盘问。


否认包庇刘特佐

早上9点32分:

余金萍供证时,否认包庇刘特佐。

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指称,刘特佐数天前曾联络余金萍,不过余金萍否认这点。

哈温德吉星:你试图包庇刘特佐?

余金萍:没有。

哈温德吉星:数天前,你和他通讯?

余金萍:没有。


不认为刘特佐瞒着纳吉

早上9点18分:

余金萍供证时,否认刘特佐安排汇款至纳吉户口时都是瞒着纳吉。

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盘问时,提到刘特佐在2011年至2015年安排汇款至纳吉AmBank户口的情况。

哈温德吉星:刘特佐这些安排,都是蓄意不让纳吉知道户口内确切的存款?

余金萍:我不同意,但是我不知道。

哈温德吉星:刘特佐的举动,是要让纳吉以为户口还有足够的资金可以签发支票?

余金萍:可能他们有讨论,但是我不知道。


要求明延迟审讯

早上9点11分:

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向法官禀告,纳吉明早需前往布城的上诉庭,因此要求法庭明天稍微延迟审讯。

纳吉是要挑战高庭的裁决,继续要求撤换一马公司案主控官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的职务。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也支持辩方的要求,并称若可行,法庭可在明天下午2点审讯。

温德吉星随即继续盘问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


早上9点09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就坐,法庭即将复审。

早上9点01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在第一排公众席就坐,等候法庭复审。

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及其团队、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及其团队也已到场。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第54名证人、前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将继续供证。余金萍从7月22日就开始供证直到今天。

余金萍昨天供称,富豪刘特佐曾负责部署,从纳吉账户汇走原本已转入的3200万令吉。

上诉庭昨天驳回控辩双方展延一马公司案的申请,裁定案件在8月19日开审。因此,SRC汇款案急于按照原定的时间完成审结,而现在只是剩下8天(包括今天)的审讯时间。

被控失信及贪污滥权

此案承审法官是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目前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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