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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SRC审讯第13天:KWAP管理层施压官员速批SRC贷款
May 6, 2019 9:13 AM
更新: Sep 5, 2019 3: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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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13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下午4点: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辩方要求明日延迟开庭

下午3点38分:

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要求,法庭明日稍迟才开始审讯,而不是往常的早上9点开庭。

他解释,辩方必须到布城上诉庭,以聆听一项一马公司案的裁决。

届时,上诉庭将宣判,是否允准辩方撤销前法官哥巴斯里南的检控官资格。

沙菲宜说:“纳吉也需要到场。”

法官纳兹兰于是询问沙菲宜,预计需要在上诉庭待多久。

而沙菲宜则说,预料上诉庭在早上9点开庭与宣判,之后他们就会从布城赶来吉隆坡法庭,以出席SRC案审讯。

接着,法官敲定明早10点开庭。


不知资金是否来自SRC

下午3点20分:

午休结束,法官复庭,Affin Bank的Curve分行经理诺哈亚蒂继续供证。

在辩方律师法翰的交叉盘问下,诺哈亚蒂表示,不知道Gandingan Mentari账户转账至Ihsan Perdana账户的资金是否来自SRC公司。

之前,数名银行家上庭供证时皆提到,SRC公司的资金转入Gandingan Mentari,之后再汇入Ihsan Perdana户口。

Gandingan Mentari是SRC公司的子公司,而Ihsan Perdana则是SRC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臂膀。

诺哈亚蒂上午供证时也确认,Ihsan Perdana账户汇款4200万令吉至两个纳吉的Ambank账户。

这两个账户号码的尾号分别是880与906。


聚焦Mail Resources公司

下午3点10分:

诺哈亚蒂继续供证。辩护律师法翰询问证人,关于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汇款3500万令吉至Mail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的问题。

根据法翰,这3500万令吉分成500万令吉一张支票,总共以7张支票汇款。

法翰并没提到是何时汇款,只是要求诺哈亚蒂确认是否7张支票都在同一天转账。

之后,法翰也询问,国家银行与反贪会是在去年大选前或后,向诺哈亚蒂录口供。

诺哈亚蒂表示,当局都是在大选前向她录口供。


Ihsan Perdana董事三苏现身法庭

中午12点05分:

诺哈亚蒂指认现身法庭内的Ihsan Perdana董事经理三苏苏莱曼(Shamsul Sulaiman)。

身着褐色上衣的三苏从证人房间里出现时显得相当冷静,并且将其身份证短暂交给法官纳兹兰。

在诺哈亚蒂确认其身份后,三苏再回到证人房间。

早前,诺哈亚蒂也供证,三苏是Ihsan Perdana账户的两名署名人之一,以从该公司的Affin Bank账户汇款至纳吉的Ambank 账户。

另外,2017年,一马公司特工队在调查一马案时,曾逮捕三苏助查。

法庭不久后进入午休。


2个月汇4200万至纳吉账户

早上11点30分:

控方传召第30名证人,Affin Bank在Curve的分行经理诺哈亚蒂(Norhayati Mohd Yunus)。

诺哈亚蒂接受检控官许庆辉的盘问时,向法庭确认,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期间,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曾分别将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以及1000万令吉转汇入纳吉的两个Ambank账户。

诺哈亚蒂供证,在2014年12月26日,Ihsan Perdana的 Affin Bank账户(账号最后4个数字:1108)汇了2700万令吉到纳吉Ambank账户(账号最后3个数字:880)。

同一天,Ihsan Perdana的同个Affin Bank账户再汇出500万令吉至纳吉另一个Ambank账户(账号最后3个数字:906)。

2015年2月10日,Ihsan Perdana的同个Affin Bank账户汇第三笔款项,即1000万令吉至纳吉的Ambank账户(账号最后3个数字:880)。

证人也透露,Ihsan Perdana的前称为Gem Horizon私人有限公司,并在在Curve的Affin Bank分行有3个账户。


上司施压仓促审批

早上10点34分:

阿米鲁说,虽然要审批的是40亿令吉贷款,但当时上司施压他必须仓促完成审批。

“管理层要求我加速处理申请。短期内有几次会议。通常,如果你错过了一次,还可以出席下次的会议。但当时,却必须赶着出席每一次会议。”

“有很大压力,要求加速审批。”

阿米鲁到此结束供证,原本应由辩方开始交叉盘问,但由于辩护律师哈文德吉星食物中毒,临时请假,所以辩方申请展延阿米鲁的交叉盘问。

检控官西谭巴兰表示,控方没有反对。

法官纳兹兰于是允准辩方日后再交叉盘问阿米鲁。


SRC只呈25%申请文件

早上10点32分:

根据阿米鲁,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申请贷款时,他只获得SRC公司所需呈交文件的25%。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他唯有使用SRC公司所呈交的所有文件,以准备一份投资计划书,交给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投资部过目。

检控官依沙:看回你书面证词所附上的电邮往来,你(向SRC公司)要求许多资讯,你有无拿到?

阿米鲁:我收到一些,不是全部。

检控官依沙:若以百分比来算,你估计你拿到多少文件?

阿米鲁:大概25%。

检控官依沙:所以你必须靠这25%(的文件)来处理案目?

阿米鲁:是的。


SRC分两次申请贷款

早上10点20分:

阿米鲁告诉法庭,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借给SRC国际公司合共40亿令吉贷款,是他任内所见过的最大笔贷款。

阿米鲁也解释,何以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总共借出40亿令吉,而不是SRC公司原先申请的39亿5000万令吉。

他说明,这是因为,SRC公司一开始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只是批准借出20亿令吉。

他续说,SRC公司之后申请另一笔20亿令吉贷款,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批准,所以合共借出40亿令吉。


担保信由纳吉签名

早上10点:

根据阿米鲁,政府为SRC公司作担保,以申请取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而担保信正是由纳吉签名。

阿米鲁补充,纳吉是以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的身份签署担保信。

至于贷款协议,阿米鲁说,则是由时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执行长阿兹安(Azian Mohd Noh)与SRC公司董事苏伯(Suboh Md Yassin)所签字。


纳吉批准额外廿亿融资

早上9点34分:

阿米鲁供称,在2012年3月22日,他获得SRC公司时任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的电邮,当中提到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的纳吉已经决定批准额外的20亿令吉融资。

聂菲沙也是一马公司前董事,目前是国际通缉的一马公司案嫌犯。

阿米鲁说,当时,上司诺希山(Nor Hisyam)要求他准备一封公告(surat pekeliling)交代这笔融资。

“根据与首相的讨论,那笔钱将会一次性支付。”

在检控官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的盘问下,阿米鲁也指出,当时,纳吉身为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涉及处理他所准备的额外融资投资计划书。


要求批20亿融资

早上9点16分:

阿米鲁供称,在2012年3月14日,他收到一马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特伦斯(Terence Geh)的电邮。

【延伸阅读】谁是Terence Geh?

根据阿米鲁,特伦斯在电邮中要求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批准,以取得另一笔20亿令吉的融资,而这笔融资已经获得政府担保。

阿米鲁说,他也收到SRC国际公司董事局的议决案,要求公务员退休基金局批准这笔额外的20亿令吉融资。

这份议决案文件,志期2012年2月17日。


纳吉走进被告栏

早上9点07分: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大衣,进入审讯庭后先坐在公众席,等待开庭。

控辩双方成员也陆续抵达。

不久后,法官纳兹兰进入法庭,而纳吉也走进被告栏。

法庭将继续盘问第29名证人阿米鲁阿末(Amirul Imran Ahmat,见图)。证人之前担任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助理副总裁。


SRC审讯第13天

早上9点:

吉隆坡高庭今早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整个审讯进入第13天。

承审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贪污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截至今年2月8日为止,纳吉总共被控42条罪。他全不认罪,并坚持自己清白无辜。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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