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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SRC审讯第十天:辩方坚称纳吉已还剩余沙地捐款
Apr 29, 2019 8:53 AM
更新: Sep 5, 2019 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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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十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第十天审讯结束

下午5点33分:

今日审讯结束,法官展延至明早复审。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也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辩方尝解释多笔汇款原因

下午5点15分:

辩护律师哈文德吉星在交叉盘问乌玛德薇时,尝试论证案件中3个Ambank账户进出的数千万令吉,乃是为了在账户透支后,支付这些钱。

哈文德吉星:简单来说,这3个户口进进出出的钱,是为了在880与906号码的银行账户出现透支后,支付这些钱?

乌玛德薇:是的。


律师称银行知道是捐款

下午3点24分:

哈文德吉星交叉盘问乌玛德薇时挑起,纳吉退还所谓6亿2000万美元的献金给捐献者的课题。

他念出了一封志期2013年7月30日,据称是纳吉发出的信件内容。

“我指示你(Ambank),根据授权书兑换来往户口中的6亿2000万美元,并一次过汇寄该笔我之前收到的私人礼物。”

他接着向乌玛德薇点出,该封信件似乎跟另一封针对多项转账的信件有出入。

“你是否同意说,银行似乎已被告知,汇入有关账户的这笔钱其实是一项捐款或献礼,而在2013年的一项说明则告知,我(纳吉)要归还未使用到的部分。”

哈文德吉星表示,这反映有关资金已经归还给捐献者。

早在2013年,纳吉被卷入收取26亿令吉的争议。据称,该笔款项是来自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Abdullah Abdulaziz Al Saud)。

当年,纳吉被指在第13届大选前的2013年3月,通过其私人银行账户收取该笔款项。

不过,纳吉解释,虽然他接获6亿8100万美元,但之后已归还没使用到的6亿2000万美元。


签名似乎有分别

下午2点40分:

乌玛德薇继续供证。她说,AmBank曾接获其他的转账邮件,但没收到有关12月的转账电邮。

根据《The Edge》网站报道,她同意,苏伯的一些签名是属于扫描的签名,而且跟其他的文件看似有别。

她也确认,截至2015年2月13日,从SRC公司汇至Ihsan Perdana公司的款项为1亿2000万令吉。


企业家哈比布或出庭

下午2点30分:

法庭复审,纳吉在巫统最高理事洛曼陪同下,提前几分钟抵达法庭。

据知已身处证人室的证人,包括了被视为纳吉亲信的企业家哈比布(Habibul Rahman Kadir Shah)。


法官宣布午休

下午1点:

法官纳兹兰宣布午休,下午2点15分才续审


部分副本未交其他董事

中午12点20分:

辩方向乌玛德薇出示SRC公司2014年12月的账户资料,其中包括一份由前SRC董事聶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和苏伯(Suboh Mohd Yassin)署名的指示函。

在哈文德吉星询问下,乌玛德薇表示有关文件很正常。

她同意说,SRC公司的一些转账中,确实出现一些信件副本没抄送给其他董事的情况。


Gandingan Mentari账户具高风险

早上11点50分:

乌玛德薇供称,Gandingan Mentari在Ambank的账户是个高风险的账户,故受到该银行合规部的额外监督。

她在辩护律师哈文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表示,银行是根据系统的标准,计算出有关账户的风险。

哈文德吉星:银行之前并没有Gandingan Mentari的转账记录。

乌玛德薇:(Ambank的)系统依然能计算到它(的高风险)。

哈文德吉星:被标签为高风险,会造成什么分别吗?

乌玛德薇:合规部会进行额外监督。合规部会不断地检查有关账户。

哈文德吉星:除了(Ambank的)的一般监督机制,合规部是如何介入。

乌玛德薇:通过每个月的监督。


客户经理不可能操纵

早上11点20分:

乌玛德薇(见图)表示,Ambank的客户经理不可能告诉银行支票处理中心的人,兑现一张没获授权者签署的支票。

哈文德吉星是针对当局从Ambank拉惹朱兰分行充公的文件和转账授权等资料,对乌玛德薇进行交叉盘问。

哈文德吉星:银行是如何兑现一张由非签署人签名的支票?这真是异乎寻常。一名客户经理能否操纵这一切,例如告知银行支票处理中心的人(这样做)?

乌玛德薇:不能,因为处理转账的人士最终必须负责任。

证人也表示,银行保管的帐户档案受到保护,而不能被篡改,除非是来自银行的人。


不确定是否一马公司子公司

早上10点55分:

审讯复庭。

乌玛德薇表示,她不确定SRC国际公司是否一马公司旗下的子公司。

“我不晓得。”

不过,她之后同意,SRC公司在2011年5月后成为了一马公司的子公司。


纳吉或提上诉

早上10点35分:

乌玛德薇表示,银行不会接受某人替别家公司签名的状况。

随着证人被要求检查其它文件后,温德吉星要求休庭5分钟。

纳吉之后在法庭外表示,他可能会针对法官纳兹兰驳回其撤案的申请,提出上诉。


留意帐户的签名变化

早上10点20分:

乌玛德薇受询及时承认,银行发出结单的安排可以被调整。

针对SRC国际公司的帐户,她说,当局针对公司帐户的管理有一份授权议决。

她说,假设该公司有出现任何变化,他们会留意到签署者的改变,因为银行有签名人的数据库。

“虽然不会有银行户口的印鉴卡,但会有新签署者的开户表格。是的,它(表格)之后会上载至签名数据库系统(SDS)。”


应听纳吉指示而非他人

早上10点:

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交叉盘问第21名证人——Ambank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德薇。

乌玛德薇供称时承认,Ambank因为纳吉及SRC公司名下的大量资金流动而遭对付。

她说,公关经理应该直接寻求纳吉的指示,而不是听从其他人的指示。

她也承认哈文德吉星的说法,即AmBank公关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Daniel Lee、Krystle Yap三人除了负责管理纳吉及SRC公司名下的账户,也负责管理一马公司的账户。

不过,她不知道上述三人是否也负责管理一个大马辉煌基金(Yayasan Gemilang 1Malaysia)的账户。


斋戒月缩短审讯时间

早上9点30分

汤米汤姆斯要求法官决定斋戒月期间的审讯时间,因为下周一将开始进入穆斯林斋戒月。

汤米汤姆斯建议审讯时间定于早上9点至下午3点,以便让斋戒的信徒可以早些回家,并准备开斋。

汤米汤姆斯也建议,法官允许审讯期间有短暂的休息。

汤米汤姆斯:法官,这样妥当吗?

纳兹兰:早些审讯呢?

汤米汤姆斯:可以。我们想要在下午3点停止,所以早上8点30分开始是可以的。

不过,辩方律师沙菲宜反对一直审讯而没有在午餐时段休庭,认为也应考量非穆斯林并没有斋戒。

沙菲宜建议中午时休息30分钟或45分钟,以便让非穆斯林吃午餐,而穆斯林可以去祈祷。

“我们可以在下午3点停止,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让所有人都没得吃午餐。”

沙菲宜也说,早上8点30分开始审讯也不妥当,因为不能要求手下的员工在早上8点前开工。

法官纳兹兰最终裁定,斋戒月期间,审讯在早上9点开始,并在下午3点30分休庭。当中有30分钟休息时间,以便让非穆斯林在中午用餐。


法官驳撤案申请

早上9点25分:

法官纳兹兰驳回纳吉的撤案申请。法官裁决说,被告并没有因为7项控罪的阐述而被误导或者蒙受不公。

“没有证据显示被告蒙受任何形式的偏颇指控。”

“控方已经将文件交给辩护律师。”

“在这个阶段,9天(审讯)过去了,有21名证人供证,交叉盘问也很宽泛,法庭也批准(辩方)索取证人的文件。”

“很难令人接受,辩方被控状所误导。”

法官也强调,在这个阶段,控状的任何遗漏或错误都不能被视为是确切存在的,除非能够证明被告确实被误导。


早上9点19分:

纳吉走进被告栏端坐,法庭正式复审此案。


早上9点05分:

辩护律师沙菲宜和哈温德吉星走进审讯庭。


尤索夫和前同事握手

早上8点48分:

纳吉身穿浅灰色的西装大衣,走进审讯庭,坐在公众席,等待法庭开审。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以及控方团队也走进审讯庭。

辩方律师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等人也走进审讯庭。尤索夫还和总检察署的前同事握手致意。尤索夫曾担任第二律政司,并在安华肛交案中担任主控官。


法官将裁定是否撤案

早上8点4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早上9点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整个审讯进入第十天。

上周,纳吉向法庭申请撤销本案的7项控罪,理由是控状没有充分地阐明犯罪细节,以致纳吉受误导而造成审讯不公。

纳吉的辩护律师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称,控状没有充分地阐明犯罪细节,以致纳吉未能充分地辩护。

法官纳兹兰将在今早复审时裁定纳吉的申请。

上周第9天审讯时,第21名证人Ambank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乌玛德薇(R. Uma Devi)供称,纳吉通过志期2015年3月3日的信函,指示关闭名下3个账户。

3个账户之间有数百万令吉资金的流动。这些转汇是SRC国际公司董事聂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所指示的。聂菲沙是账户的授权签署人,纳吉授权其管理名下的Ambank账户,成为账户的授权签署人。

乌玛德薇也供称,纳吉并没有就任何的失误、不合常规、差异、未经授权提款,以及欺诈交易,向该银行提出任何投诉的记录或通知。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承审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前首相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总检察长汤姆斯领导12人检控团队,包括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玛诺古鲁(Manoj Kurup)、依沙尤索夫(Ishak Mohd Yusoff)、多纳佐瑟(Donald Joseph Franklin)、苏海米(Suhaimi Ibrahim)、莫哈末赛夫丁(Muhammad Saifuddin Hashim Musaimi)、许庆辉(译音,Sulaiman Kho Kheng Fuei)、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ed)、莫哈末阿斯洛夫(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以及莫哈末依扎(Muhammad Izzat Fauzan)。

辩方律师团队共有13名律师,并由资深律师沙菲宜领导。

其他成员包括前第二律政司尤索夫(Yusof Zainal Abiden)、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卡玛鲁希山(Kamarul Hisham Kamaruddin)、张隆勉、德瓦南登(Devanandan S Subramaniam)、法翰(Farhan Read)、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拉末(Rahmat Hazlan)、慕哈末法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卡翠娜(Tiara Katrina Fuad)、努莎希拉(Nur Syahirah Hanapiah)及再丽(Zahria Elena Red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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