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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SRC案审讯第六天:辩方图举证纳吉派钱帮人
Apr 22, 2019 8:50 AM
更新: Sep 5, 2019 3: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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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前首相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今天进入第六天审讯,《当今大马》为读者带来滚动报道。


傍晚6点:

《当今大马》的滚动报道在此结束。若您喜欢我们的报道,欢迎订阅支持独立媒体,订阅费最低只需每天55仙。


明天中午12点续审

下午5点10分:

法官纳兹兰允许辩方申请,展延审讯至明天中午12点才复庭。

纳吉律师哈温德吉星解释,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明早必须出席上诉庭另一宗案件,可能需花上至少2个小时处理案子。

“我们估计,上诉庭的案件将至少耗2个小时。”

“我不想我们说11点可以到这里(吉隆坡高庭),到时候却不在。”

检控官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不反对辩方律师的申请。

法官宣布休庭。

据了解,明日的上诉庭案件,乃是有关纳吉辩方律师反对哥巴斯里蓝(Gopal Sri Ram),作为纳吉一马公司案主控官的申请。


两年间给了5万2千元

下午4点30分:

玛妮莎继续供称,在丈夫病逝后,她的家人在2013与2014年也收到纳吉的另两张支票。

玛妮莎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的盘问时确认,除了刚才提到的1万3800令吉,她在2013年也收到了另一张支票,银码是9000令吉。

隔年,她又收到纳吉一张2万9520令吉的支票。

玛妮莎指出,这些支票都是通过凯鲁转交给她,以用来支付两个分别27岁与23岁儿子的教育费。

玛妮莎的两名儿子至今未完成学业。根据她的说法,小儿子患有肾病,而大儿子将捐一个肾给小儿子。

她称,纳吉确实信守对她病逝丈夫的承诺,资助两个儿子就学。

在2013年及2014年的两年期间,她总共获得纳吉的5万2320令吉金钱援助。

不过,她表示,自2015年后,就再也没有收到纳吉的支票。

玛妮莎相信,这是因为纳吉并不知道她的2名儿子并未完成学业,而她也没有直接管道可以联系纳吉。


资助病逝员工孩子就学

下午4点15分:

控方第12名证人玛妮莎(Manisah Othman)确认收过纳吉的1万3800令吉支票,以充当其孩子的教育基金。

玛妮莎接受检控官赛夫丁的盘问时称,纳吉前往太子阁医院探望其丈夫时,承诺会帮助他们。

玛妮莎表示,他的丈夫之前在莫实得控股(Boustead Holdings)就职,后来则在首相办公室工作。

她说,丈夫在入院一个月后,在2013年病逝。

“纳吉答应会资助我们孩子的教育费。”

玛妮莎供证,纳吉的支票后来是通过丈夫生前的同事凯鲁(Khairul)转交给她。

凯鲁也是首相办公室的职员。


国行调查员接受交叉盘问

下午3点40分:

控方第4名证人——国行执法官法汉(Ahmad Farhan Sharifuddin)再度出庭供证,在2015年7月6日突击Ambank时,共没收了2架智能手机、4个随身碟及一个1TB的硬盘。

法汉也是当时领导突击Ambank行动的调查官。

法汉在接受哈温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透露,其中一个黑莓手机是属于银行家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而另外一架三星Galaxy 4 手机则属于另外一名银行家Krystle Yap。

不过,法汉无法确认,手机里是否有余金萍和其他银行家,跟其他证人通讯的记录。

他表示,这是因为,他已把手机交给国家银行的鉴证专家,以调查手机的内容。

上周,法官纳兹兰批准纳吉辩方律师的申请,指示法汉出示据称是Ambank银行家余金萍和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之间的通讯记录。


法官宣布复庭

下午3点02分:

午休超过一小时半后,法官宣布复庭。

纳吉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开始交叉盘问第11名证人阿都穆尼。


沙菲宜忙于其他案件

下午2点54分:

虽然原定2点复审,但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则仍在另外一个审讯庭,忙着另一宗案件。

法官允许纳吉辩护律师法汉的延迟开庭要求。

纳吉则在公众席就坐,等待开庭。

在此之前,法官纳兹兰已分别在下午2点以及2点半进入法庭两次,但由于沙菲宜仍在其它审讯庭,而无法让SRC案审讯复庭。


纳吉开40万支票给一庇护中心

中午12点25分:

第11名证人阿都穆尼(Abdul Munir Othman)确认,敦阿都拉萨庇护中心(Rumah Penyayang Tun Abdul Razak)在2015年2月12日,曾收取纳吉的40万令吉支票。

根据该庇护中心的网站,敦阿都拉萨庇护中心位于彭亨北根,是一家设立于2005年,专收留不幸儿童的机构。

阿都穆尼是庇护中心的4名信托人之一,而纳吉则是顾问。

“我收到纳吉的支票。如果我没有记错,是从首相办公室或财政部(发出的支票)。”

阿都穆尼向法庭解释,该笔钱是用作庇护中心的维修、员工支薪及其他用途。

阿都穆尼也表示,是他建议40万令吉这个数额。

他供称,一般上,只要庇护中心缺乏资金,他会向纳吉要求捐款。

Ambank银行支票检查中心经理巴德伦希山(Badron Hisham Mohd)在上周供证,指纳吉的Ambank账户曾发出40万令吉支票予敦阿都拉萨庇护中心。

在检控官莫哈末赛夫丁结束盘问后,纳吉辩护律师温德吉星要求在午餐后再进行交叉盘问。

法官宣布午休,下午2点续审。


证人脱口“羞啥呢”引笑声

早上11点57分:

控方传召第10名证人,即巫统柔佛新山区部秘书阿布达立(Abu Talib Alias)。

检控官莫哈末赛夫丁询问阿布达立,是否能在庭上指认纳吉。

阿布达立脱口说出“羞啥呢,我的老板”。

阿布达立的反应随即引来法庭内的一阵笑声,包括了在被告栏内的纳吉也不禁失笑。


纳吉支票未显示在区部账目

早上11点30分:

阿斯玛迪指出,纳吉所给的5万令吉,并没有显示在巫统峇眼色海区部的公开账目上,因为这笔钱是直接汇入他的个人账户,而非区部的账户内。

无论如何,他表示,所有的区部领导都知道这笔钱的存在,以充作巫统峇眼色海区部举办活动之用。

在辩方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中,阿斯玛迪供称,这笔款项是以透明的方式处理。

不过,他也坦言,这笔款项并没有显示在区部的官方账目上,也没有经过区部年度大会的审查及稽查程序。

他供称,巫统区部直接从党中央获得资助并非不寻常。他补充,从马哈迪担任巫统主席时代,即有这种做法。

之后,阿斯玛迪结束供证。


支票直接汇区部主席个人账户

早上11点:

法庭传召第9名证人,即巫统峇眼色海(Bagan Serai)区部主席阿斯玛迪(Asmadi Abu Talib)供证。

阿斯玛迪告诉法庭,他是在2013年成为巫统峇眼色海区部主席,并在2014年会见时任巫统主席纳吉时,接获纳吉所给的5万令吉支票。

阿斯玛迪原本是名教师,但在第14届大选中受委上阵麻布萊(Merbau Pulas)州议席,辞去教师职务参选。

他在法庭接受检控官莫哈末赛夫丁的盘问时表示,他在2014年于巫统总部会见纳吉。

根据他的证词,他当时向纳吉讲述第一次出任区部主席的经验,并讨论在区部办活动的困境,包括财务问题。

“纳吉后来给我一些建议来提升我的志气,同时给我一些钱,以协助我在区部执行党的计划。”

他也告诉法庭,该支票是直接支付给他,并汇入他个人的马来亚银行账户。该款项后来用作筹办非政府组织的活动。


新水塔可供千人使用

早上10点40分:

达勿接受辩护律师的交叉盘问。达勿供称,纳吉北根住家装置两个水塔是有需要的,而非奢侈。

他说,旧的水塔已经不能运作。

“修了四次,但是还是坏。”

他指出,新的水塔有4500升,可供1000人使用。该住家办活动时,有孤儿使用该住家。


支票由纳吉家总管签发

早上10点10分:

控方传召第8名证人达勿莫哈末(Daud Mohd)。达勿是承包商,今年57岁,拥有Syadila公司。

达勿供证时说,曾在2014年替纳吉彭亨北根的住家装修。他替纳吉的住家装置两个水塔,分别有二层楼和三层楼高,一个在厨房附近,一个是在睡房附近。

工程总共耗资6万7000令吉,在三个月内完成。

另外的维修则是维护冷气、维修电线和屋顶,收费9540令吉;以及维修门把及厨房,收费760令吉。

他指出,全部发票上面写的名字是再努丁阿都阿兹(Zainudin Abdul Aziz),即纳吉住家的总管,而全部款项是以支票的方式发出。


法官警告再犯就不再供视频

早上10点:

法官纳兹兰裁定说,不会判定周五上载审讯视频一事是否是藐视法庭,因为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不过,纳兹兰提醒控辩双方处理审讯视频时,必须遵守承诺。该视频只是协助控辩整理审讯记录,而不是用在没被批准的事情,如上载到社交媒体。

“若有任何逾矩的举动,法庭不会再提供审讯视频。”

“同时,法庭也要提醒每一个人,不应该评述正在审讯的案件,包括分析证据和证人,这可能是在法庭裁决前预先公审此案,会形成藐视法庭。”

“很重要的是,这个课题不该影响法庭的审讯。”


辩护律师指上载视频无不妥

9点30分:

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Harvinderjit Singh)也说,上载审讯视频有何不妥,因为媒体早已即时报导本案。

“(上周四)视频和媒体相隔分钟的报导有何不同?”

“该视频不是完整的录影,而只是交叉盘问两名证人的摘要。”


控方要求法庭谕令不得上载视频

早上9点20分:

副检察司西谭巴兰(V Sithambaram)提出希扎杜在面子书上载审讯视频一事,并要求法庭谕令不得上载该审讯视频。

西谭巴兰指出,法庭录制的审讯视频只是给控方和辩方使用,并且需签名承诺不将其交给第三方面,且不得上载到各种媒介。

“我们要求辩方承诺不将视频交给任何第三方。同时也要警告公众和社交媒体(用户),没有法庭批准,不得上载(该视频)。”

“我们要求法庭谕令,第三方未获得法庭批准之下,不得上载该视频。”

不过,辩护律师沙菲宜反对控方的申请,宣称当初控方先反对辩方申请法庭发出禁令,以便禁止公众和媒体评述此案。

“如果他们当初没有反对,这个问题从一开始就能获得正视。”

沙菲宜说,法庭主簿官也没有要求辩方签名承诺不散发法庭审讯视频。


正式开始复审

上9点20分:

法官纳兹兰走进审讯庭,纳吉走进被告栏,法庭正式开始复审本案。

辩护律师沙菲宜和温德吉星今早先到另一间审讯庭处理沙菲宜被控案件的过堂。法官劳伦斯科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审理该案。沙菲宜被控洗钱,涉及款项高达950万令吉,温德吉星是其辩护律师。

沙菲宜被控2项接受前首相纳吉共95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以及2项呈报不正确账目而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控状的案件。

吉隆坡高庭择定从7月8日至11日及7月15至18日审理此案。


国行调查官法汉出庭

早上9点05分:

控方第四证人国行调查官法汉(Ahmad Farhan Sharifuddin)走进审讯庭。早前,辩护律师要求法汉把2015年7月6日从Ambank充公的证据带来法庭。

法汉曾在Ambank大厦24楼会见Ambank银行家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译音),而余金萍交出其手机和电邮通讯记录。

辩护律师宣称,其中可能有余金萍与一马公司案通缉犯刘特佐的通讯,以证明纳吉对被提控的罪行毫不知情。

控方反对辩方的申请,并形容此举为撒网式的刺探消息手法(fishing expedition)。不过,法官最后批准辩方的申请。


纳吉带书出庭

早上8点54分:

纳吉走进审讯庭,并坐在公众席,等待法庭开审。纳吉随后看着手机,身旁也带着一本书。

早上8点52分:

前首相纳吉乘坐黑色的宝腾将相轿车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纳吉身穿灰色大衣,随后步上五楼的审讯庭。


早上8点30分:

吉隆坡高庭将在今早复审纳吉SRC国际公司汇款案。

上周四,控方向法庭提呈17张支票当作证据,是纳吉与SRC国际公司名下账户开出的支票。收款者有:民统党(100万令吉)、槟州巫统(100万令吉)、新山巫统区部(30万令吉)、Ihsan Perdana Sdn Bhd(2000万令吉)等。这些转账交易时,纳吉是国阵兼巫统主席。

另外,各界也关注纳吉的前助理希扎杜(Hizatul Isham Abdul Jalil)是否会被法庭裁定藐视法庭。因为希扎杜在其面子书上传两支SRC案审讯视频,其中记录两名证人在法庭上,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盘问的经过。

本案检控团队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领衔,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资深律师沙菲宜。

承审此案的是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

现年65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项涉嫌相同款项的洗黑钱控状。

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

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

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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