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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立法禁止缠扰行径,或最早7月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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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指出,一旦全新的反缠扰法律设立,未来缠扰、窥视和刺探他人的行为将是一种罪行。

他指出,相关法案的关键文件已交到他手上,一旦研究完毕,则法案将提呈总检察署察看,接着再提交内阁寻求批准。

“目前我在研究该法案的草案,只要意志坚定就可以很快处理好。我预计今年内(提呈)。在3月国会会议可能来不及,因为太赶,但我们希望在7月及10月(提呈)。

“一旦文件齐备,它就可以快速完成。这法案旨在打击缠扰、窥视和刺探。”

他今日在国会大厦出席“妇女政治领导力:创造正面改变”亚洲区会议后,在场外向记者这么说。

目前难以证明和处理

刘伟强指出,目前,执法单位依赖刑事恐吓或伤人法律,确定违规者先触碰、威胁及攻击受害者后才能采取行动,而受害者必须提供视频作为有关罪行证据。

“女性有时候会遭人追踪,她无法录影,因此当她到警局,警方会说没有确凿证据足以采取行动。他会问,对方有没有触碰,没有。他有没有殴打你,没有。不过你知道的,当你被人缠扰或窥探,你脑里会升起恐惧。”

“他们(嫌犯)会用Whataspp手机应用程序、社交媒体留言,向受害者施压。因此日后有了这项新法律,我们不需要等到他触碰、殴打或对女性或个人做出一些事。只要经常发生,警方可以采取行动。”

往往伴随更严重罪行

刘伟强提到,根据调查结果,缠扰或窥探会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压,有很大可能会自杀,因此必须对付这些不良分子。

他强调,该法案是一种防范措施,避免受害者不断受到缠扰或窥探,最后更遭遇更不幸的事情。

“不要等到事情发生才行动。有时这样的案件,当他缠扰或窥探一个人,某个程度他将会做出比之前更暴力的行为。

“我们不要等到暴力发生及女性安全受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有法律可以照顾女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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