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邦再也兴都庙风波,再有9男子包括学院生在持有危险武器制造骚乱的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
所有被告年介20至44岁,通译员在念出控状后,他们悉数否认有罪。
他们是莫哈末卡炎、莫哈末阿斯拉夫、阿布沙、莫哈末加里尔、莫哈末凯鲁(学院生)、莫哈末赞里、苏克利、阿菲扎和诺阿兹米。
持危险武器犯案
根据控状,他们与4名12月4日被控上灵市推事庭的男子,以及数名在逃人士,一同在骚乱中,持有可作为攻击武器的巴冷刀、斧头、刀子和木头,抵触刑事法典第148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们被指于2018年11月26日凌晨2时至清晨5时,在位于梳邦再也的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犯罪。
领导检控团的沙林苏依副检察司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附加条件是每月1次到警局报到,以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检控团的其他成员是沙菲哈欣、阿米尔和法依鲁兹副检察司,所有被告没有聘请律师。
每人6千令吉保释
推事诺莎希拉批准所有被告个别以6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以及附加条件是每月1次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以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也批准控方申请,以将案件移交第一推事庭,以与其他同案的被告进行联合审讯,并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7日重新过堂。
本月4日,4名男子包括一名保安人员在相同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他们不认罪。
该名保安人员是来自One City发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