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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live: 罗斯玛、理查、姑南不认罪,各100万交保
Nov 15, 2018 2:03 PM
更新: Feb 12, 2020 5: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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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下午5点21分:

陈英文在律师的陪同下离开吉隆坡法庭大厦。

他边走边避开媒体访问,而在旁的代表律师菲沙(Faisal Moideen)则对记者表示,“今天是漫长的一天”,并尝试阻止记者再发问。

下午4点30分:

罗斯玛和纳吉准备从吉隆坡法庭大厦离开。

支持者向他们挥手欢呼,而两人也纷纷向支持者握手表示谢意。

其中,一名支持者紧紧拥抱罗斯玛时,甚至忍不住哭泣。

他们两人准备乘车离去前,另一名支持者为他们祈祷,希望他们能得到上苍的庇护,顺利度过司法难关。

下午3点05分:

安努亚、沙希旦和韩沙再努丁一同离开吉隆坡法庭大厦。

下午3点:

吉隆坡地庭法官罗兹娜阿育(Rozina Ayob)裁决,理查必须缴付100万令吉的保释金,以保外候审。

罗兹娜阿育补充,保释金必须两次付清,同时,理查也必须交出他所有的护照。

副检察司卡玛巴哈琳(Kamal Bahrain Omar)向法庭表示,检控团队将会提出申请,同时审理理查和罗斯玛两人的案件。此项申请将在11月29日的预审程序处理。

下午2点57分:

理查面对4项控罪,被指涉嫌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的执行董事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或收取贿金。

这4项罪控状是:

第一项控状:

理查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之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代表罗斯玛向赛迪阿邦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该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的贿款,作为罗斯玛协助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理查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

理查被控在相同时间和地点,向赛迪阿邦索取高达2500万令吉贿款,作为确保罗斯玛将协助其公司直接获得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理查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三项控状:

理查被控在2016年12月20日,在柏威年广场的REIT Management公司,代表罗斯玛接收来自赛迪阿邦的500万贿款,作为罗斯玛协助其公司直接获得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理查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四项控状:

理查被控在2016年12月23日,于武吉泗岩沬的一住处,接收来自赛迪阿邦的50万令吉贿款,作为确保罗斯玛协助其公司直接获得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理查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不过,理查否认有罪,并要求聆审上述4项控状。

下午2点55分

检控官宣读东姑安南面对的两项控罪及一项交替控状,分别是:

第一控罪:

第一控罪:2013年12月27日,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公务人员,通过CIMB银行账户收取商人陈英文(Tan Eng Boon)提供,由Pekan Nenas 工业公司所发出的1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提高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东姑安南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交替控状,则是指东姑安南作为时任部长,在知情下于同样地点及日期收受贵重物品,即透过CIMB银行收受商人陈英文提供,并由Pekan Nenas工业公司所发出的100万令吉支票。

陈英文也是上述计划的利益公司,即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东姑安南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将入狱高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罪:

第二控罪:2016年6月14日,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的公务人员,通过Tadmansori 控股有限公司的CIMB银行账户,收取蔡金宏(Chai Kin Kong,音译)提供,由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所发出的200万令吉支票,以批准6家公司的14项发展计划,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底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高达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东姑安南否认有罪,并要求聆审上述二项控状及一项交替控状。

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同意检察官的建议,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以保外候审。

阿兹曼阿末批准,东姑安南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同时下令他交出国际护照和外交护照。

他补充,东姑安南必须获得两名担保人的担保,并裁决下次将在12月12日审理此案。

下午2点45分:

东姑安南开始步入证人栏。

下午2点45分:

乌玛赛夫丁要求,法官裁定下次聆审罗斯玛案的日期,而阿兹曼阿末裁定,将在12月10日聆审。

下午2点40分:

检控官要求将罗斯玛的保释金定为100万令吉。

罗斯玛代表律师吉丹(Geethan Ram Vincent)向法官表示,罗斯玛已在其他审理的案件中交出护照,并同意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

阿兹曼阿末批准罗斯玛缴付100万令吉保释金,并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保外候审。

吉丹要求分期缴付保释金,不过乌玛赛夫丁反对,并坚持保释金必须一次缴清。

阿兹曼阿末裁决,罗斯玛必须今日内缴付保释金的一半,即50万令吉,而剩余的保释金必须在7天内付还。

下午2点35分:

主控官念出罗斯玛以下两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

罗斯玛被控在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太子广场底楼的Lygon Bistro,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执行董事赛迪阿邦(Saidi Abang),索取高达1亿8750万令吉,即该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电供工程合约的15%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罗斯玛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第二项控状:

罗斯玛被控在2017年9月7日,在其住家收取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执行董事赛迪阿邦(Saidi Abang)的150万令吉的贿款,以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因此,罗斯玛被控触犯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罗斯玛否认有罪,并要求聆审上述二项控状。

下午2点35分:

罗斯玛走入证人栏,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Azman Ahmad)负责审理此案。

副检察司乌玛赛夫丁开始介绍检控方人员。

下午2点30分:

在审理罗斯玛案件的法庭,纳吉和他的儿子诺阿斯曼(Norashman Najib)坐在观众席的第二排。

法庭即将开审,副检察司乌玛赛夫丁将会负责代表检控团队。

下午2点25分:

韩沙再努丁和甲抛峇底国会议员理查马力肯(Reezal Merican Naina Merican)
也出现在审理罗斯玛案件的法庭。

除了哥巴斯里南,检控团队还包括前反贪会检控主任乌玛赛夫丁(Umar Saifuddin Jaafar)。

下午2点20分:

巫统拉律国会议员韩沙再努丁也出现在吉隆坡法庭大厦。

下午2点20分:

安努亚和沙希旦一同步入审理罗斯玛案件的法庭。

另一方面,东姑安南的妻子也出现在审理东姑安南的庭内,东姑安南的家人都坐在观众席的前排。

下午2点14分:

巫统总秘书安努亚(Annuar Musa)与前首相署部长兼巫统玻州亚娄国会议员沙希旦(Shahidan Kassim)也抵达法庭。

沙希旦手持拐杖,缓缓走入吉隆坡法庭大厦。

下午2点11分:

罗斯玛抵达现场后,其助理理查(Rizal Mansor)也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

他戴着墨镜,身穿深蓝色峇迪,匆匆走入法庭内。

下午2点10分:

东姑安南案主控官是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也抵达法庭。

东姑安南被反贪会人员押送到证人室。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是陈福泉(Tan Hock Chuan,译音)和鲁班(SS Ruban)。东姑安南的支持者已坐在庭内的第二排。

下午2点05分: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在其丈夫纳吉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

他们俩乘搭黑色轿车抵达现场。罗斯玛身穿绿黄色的马来传统服装,纳吉则身穿深蓝外套,和配搭蓝色领带的浅蓝衣衫,神情淡定地向媒体微笑。

下午1点57分:

前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被反贪会人员押送到吉隆坡法庭大厦。

东姑安南身穿深蓝色峇迪衣衫,快速步入法庭。

东姑安南是在昨天被反贪会逮捕,今天将因为吉隆坡市政厅的土地交易案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媒体曾报道,在东姑安南掌权时期,吉隆坡市政局在97项可疑的土地交易案中脱售了273.27公顷的土地,总值高达56亿3000万令吉。

帮助他人得工程违法

另一方面,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及其助理理查今天也将被提控上吉隆坡地庭。反贪会早前证实两人是因为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被控。

这将是509大选后,罗斯玛第二度被控

根据消息告诉《当今大马》,罗斯玛与理查是因为协助第三方取得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而被控。

“在这个案子,嫌犯(罗斯玛与理查)是第三方的中间人。”

“在现有法律下,任何人扮演中间人的角色以协助他人取得(工程)合约,是犯法的。”

绕过教部标准作业程序

《砂拉越报告》报道,前首相纳吉在2017年1月涉嫌指示教育部,直接颁布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电供工程给日拔控股有限公司(Jepak Holdings Sdn Bhd),以为位于砂拉越的369所乡区学校提供柴油、设立混合式太阳能电供系统及维修发电机。

《当今大马》随后引述消息人士报道,此工程竞标绕过教育部的标准作业程序和采购程序,而政府已批出1亿3000万令吉的头期给日拔控股,但工程尚未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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