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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Live:罗斯玛获准以200万保释,偕纳吉离开法庭
Oct 4, 2018 8:02 AM
更新: 8: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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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报道

中午12点半:纳吉与罗斯玛离开法庭大厦,两人并未停步接受记者访问。

他们只是向媒体挥挥手,接着就在保安簇拥下,走向黑色宝腾轿车。这辆车的车牌是“TN50”,即纳吉掌政时期所推出的“2050年国家转型计划”之英文简称。

在纳吉夫妇离开时,一名支持者涌向前,并拥抱纳吉。纳吉则微笑,抱回他示意。

中午12点05分:纳吉的律师沙菲宜在记者会上,重申他在法庭内所说的话。

他不满,总检察署只是交给他们一张含有法律文件的光碟。

他称,光碟所记录的文件,其中三分一无法阅读。

他补充,更糟糕的是,光碟所记录的文件并非全部。

“我们不知道哪个是头,哪个是尾,没有目录,其中三分一无法阅读。”

“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第一次,用光碟来交付文件。”

“若VIP被告也遭遇这种对待,你、你孩子与孙子也肯定会面对这种对待。”

沙菲宜也希望,商人刘特佐能现身为纳吉案当证人。

中午12点:纳吉律师沙菲宜在法庭大厦大门外,召开记者会。

上午11点14分:支持者在等待纳吉夫妇从法庭大厦出来之际,马来演员兼导演艾丽(Ellie Suriaty)不禁为他们掉泪。

她向《当今大马》说明,她哭是因为看到纳吉和罗斯玛能够坚定地一起面对希盟政府的攻击。

“他们能够坚定站在一起,无论受到希盟政府多少的恶劣批评。”

“我感动,因为他们是好人,因为纳吉是人民的象征,为国家奉献。”

“他戮力服务国家,为何却要受到如此的待遇?”

艾丽也认为,罗斯玛所面对的17项控罪是不合理的,没有人应该在事实上动手脚。

上午11点10分:罗斯玛在2001年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第4(1)条文下被控,涉嫌于2013至2017年间把709万7000令吉非法资金汇入自己的银行个人账户。

一旦罪成,她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以及罚款500万令吉或非法收益的5倍,视何者较高。

罗斯玛在2001年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第4(1)条文下被控,涉嫌于2013至2017年间把709万7000令吉非法资金汇入自己的银行个人账户。

一旦罪成,她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以及罚款500万令吉或非法收益的5倍,视何者较高。

以下是罗斯玛的17条罪状:

  1. 于2013年12月4日,将非法所获的2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2. 于2013年12月16日,将非法所获的1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3. 于2013年12月23日,将非法所获的2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4. 于2014年1月28日,将非法所获的1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5. 于2014年1月29日,将非法所获的1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6. 于2014年2月28日,将非法所获的2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7. 于2014年3月14日,将非法所获的1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8. 于2014年4月8日,将非法所获的10万令吉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9. 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9月4日期间,将160万令吉非法所得分8次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10. 于2015年12月12日至2015年1月21日期间,将385万令吉非法所得分127次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11. 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1月7日期间,将51万令吉非法所得分87次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12. 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将3万令吉非法所得分5次存入银行个人账户。
  13.  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23日期间,没有根据所得税法令申报汇入银行个人账户的50万令吉。
  14. 于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2日期间,没有根据所得税法令申报汇入银行个人账户的220万令吉。
  15. 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2月12日期间,没有根据所得税法令申报汇入银行个人账户的385万令吉。
  16. 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1月7日期间,没有根据所得税法令申报汇入银行个人账户的51万令吉。
  17. 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没有根据所得税法令申报汇入银行个人账户的3万令吉。

上午10点27分:罗斯玛案今天聆讯告一段落,法官阿祖拉择定11月8日再次过堂。

上午10点15分: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许罗斯玛以200万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不过,罗斯玛今天必须至少缴付50万令吉保释金,其余者则必须在10月11日之前缴付。

她也批准控方的要求,裁定罗斯玛必须交出护照,同时不得联络任何的证人或潜在证人。

上午10点06分:罗斯玛律师吉丹也促请法庭考虑罗斯玛的社会地位,但哥巴斯里南驳斥这种论调。

哥巴斯里南表示,他们的1000万令吉保释金额符合控罪的严重程度,而且拥有社会地位的罗斯玛触法,是一种严重的事情。

他也补充,罗斯玛有能力支付1000万令吉的保释金。

上午10点05分:纳吉律师哈温德吉星表明,他们将正式申请,要求控方出示苏莱曼的外聘委任状。沙菲宜之前在另外一宗纳吉案,也同样要求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出示委任状。

苏莱曼表示,其委任状在官方机密法底下被列为机密。

高庭法官纳兹兰指示,这项课题留待10月31日的案件管理时再讨论。

早上9点52分:纳吉案依然陷在审讯程序细节的争论。纳吉律师沙菲宜要求控方出示苏莱曼的外聘委任状。

苏莱曼抗议说,这种做法不合理,毕竟他们也没有要求沙菲宜出示他的律师执照。

“我认为法庭应该驳回这种申请,我们不会误导法庭,因为我身后有10名副检察司。”

沙菲宜说明,他只是要知道总检察署援引哪项条文,外聘苏莱曼为检控官。

早上9点50分:罗斯玛律师吉丹向法庭要求,把保释金额减低,因为它跟其他案例,包括纳吉所面对的洗钱案不一致。

他表示,罗斯玛准备交出护照,而根据过往案例,法庭会因此降低保释金额。

吉丹也指出,罗斯玛之前都配合反贪会的传召,三次给口供,而且她也没有案底。

因此,吉丹建议法庭把保释金额设在1万令吉。

吉丹也表示,罗斯玛会避免联络所有的证人。

上午9点45分:苏莱曼表示,既然纳吉案辩方愿意在今天较后开会,则他们要求法庭安排另一次的案件管理。

法官纳兹兰择定10月31日再次执行案件管理。

他也要求控方在今天起的两周内,把所有的纸本检控文件交给辩方;而控方答应。

早上9点40分:罗斯玛所面对的17项控罪全数读出,而她否认所有的指控,要求审讯。

控方主控官哥巴斯里南表示,罗斯玛面对的控罪属于不得保释者,因此法庭可以决定是否允许罗斯玛保释候审。

他表示,若有干扰证人的风险,则法官不应该允许罗斯玛保释。

哥巴斯里南要求把保释金设在1000万令吉,而且罗斯玛必须交出护照,同时不得联络任何的证人。

早上9点33分:苏莱曼讥讽地促沙菲宜跟上时代的脚步,不应该还停留在“1942年”那种老旧的做法。

“我们不应该跟着1942年那种老做法,毕竟现在是2017年了。”

“我们要公平审讯,我们要审讯继续,我们准备今天跟他们开会。”

沙菲宜回应说,他们无法为纳吉辩护,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机会了解检控文件的内容。

“文件无法阅读,我怎么进入审讯辩护,控方应该依循一般的(给纸本文件)做法,就如成千上万的案件那样。”

“我们并非要求特别待遇,给我们适当的文件。”

苏莱曼要求辩方停止含沙射影,让审讯得以顺利开始。

早上9点25分:纳吉律师哈温德吉星否认指控控方在递交文件上存有恶意。他也答应在今天较后跟控方举行审讯前会议。

沙菲宜则表示,控方8月8日所提交的光碟,其中部分文件无法开启,他坚持控方这种做法不妥。

早上9点28分:针对罗斯玛的10项洗钱控罪读出,惟罗斯玛一律否认有罪。翻译员目前正在读出第11项控罪。

早上9点18分:苏莱曼表示,他们严格遵守法律,尽量递交检控文件。反之,被告却不理会他们提出的审讯前会议提议。

苏莱曼也指出,他们申请把纳吉案审讯转到布城,因为那里的空间较大。

早上9点17分:地庭的罗斯玛案也开始聆讯。法官阿祖拉进入,而罗斯玛坐在被告栏内。

反贪会副主席阿占也抵达,坐在公众席。

早上9点07分:高庭的纳吉案审讯开始。苏莱曼向法官介绍检控团队成员,他接着表示,他们未能根据刑事程序法第51A条文,被告递交文件的程序。

沙菲宜表示,控方交给纳吉一张含有检控文件的光碟,而控方昨天在造访被捕的罗斯玛时,交给他另一张光碟。

“这不是恰当的做法,因为他们应该交给他(纸本)文件,而不是光碟。”

早上9点07分:地庭翻译员要求众人准备,罗斯玛案聆讯将从9点15分开始。

早上9点06分:纳吉从证人室进入法庭,翻译员要求大家准备,因为法官即将抵达聆讯。

早上8点52分:由沙菲宜和哈温德吉星(Havinderjit Singh)为首的纳吉律师团,陆续抵达法庭。而纳吉此时据信以进入高庭的证人室。

早上8点41分:纳吉也接踵抵达,身穿蓝色衬衫和深蓝色大衣。他看起来冷静,步入法庭大厦时脸带微笑。

巫统最高理事洛曼也现身法庭大厦,以声援纳吉和罗斯玛。

早上8点半:罗斯玛抵达,她身穿橘色马来服装,而律师古玛仁登陪伴着她。

媒体和民众一拥而上把她包围,但警员却组成人墙禁止靠近,同时让罗斯玛得以冷静地进入法庭大厦,她连带微笑,向民众和支持者挥手致意。

早上8点25分:虽然纳吉和罗斯玛尚未抵达,但纳吉的支持者已经开始法庭大厦前聚集。

其中一名支持者拉斯(Rash)绑了贴有纳吉肖像贴纸,以及写有“滥用AMLA”字眼的头巾。

AMLA是反洗黑钱法令的简称。总检察署以这条法令来提控纳吉与罗斯玛。

拉斯说明他是来示威的,但强调他从来不会制造混乱,也从来不干扰警方的工作。不过较后,在警方指示下,他移除头巾。

拉斯透露,更多纳吉的支持者较后会抵达,而他正在等待。

早上8点21分:《星报》报道,罗斯玛于早上7点45分在反贪会官员和警方的押送下,已经离开布城的反贪会总部,在前往大使路法庭大厦途中。

早上8点20分:罗斯玛案将在地庭聆讯,由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承审。当局也允许媒体进入法庭等候。

为了让更多公众和媒体可以聆听聆讯,法庭职员正在搬来更多的椅子。公众席第一排保留给反贪会人员,而第二排则留给罗斯玛家属。媒体则获安排坐在最后两排。

早上8点15分:当局开始允许记者进入纳吉案法庭,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将负责承审此案。

检控团队包括主控官马诺古鲁(Manoj Kurup)、其副手依沙(Ishak Mohd Salleh)和外聘检控官苏莱曼已在法庭内做准备。

法庭保留了公众席的前两排给被告家属,而最后两排则保留给媒体。

早上8点10分:纳吉案件将在法庭大厦5楼的法庭聆讯,而罗斯玛的案件则在法庭大厦二楼的法庭聆讯。

纳吉案的检控团队抵达相关法庭内。

早上8点: 前首相纳吉夫妇今天将分别到吉隆坡法庭大厦,面对各自的案件。纳吉是滥权、失信和洗钱案的过堂,而其妻罗斯玛则会被押送上庭,面对洗钱罪提控。

反贪会昨晚逮捕罗斯玛,预计今早8点会把她带到大使路法庭大厦面控。她的律师是古玛仁登(K Kumaraendran)和吉丹(Geethan Ram)。

而纳吉的律师是沙菲宜。

另一边厢,联邦法院前法官哥巴斯里南预料会领导罗斯玛案的检控队伍,而前律师公会主席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则将负责纳吉案的检控。他们都是总检署外聘的检控官。

当局加强了法庭大厦今天的保安,在大门前拉起警戒线,规定媒体只能在两旁采访,而法庭也要求媒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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