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瑞士国会17.3547号动议
阁下即将于2018年3月15日在瑞士国会投票,决定题为“把贪腐案没收资金归还相关国家人民”的17.3547号动议是否通过,因而我谨此代表全马222名国会议员中的72名希望联盟国会议员,给您写信沟通。
如上述动议所述,瑞士刑事司法制度已证明,跟大马主权财富基金“一马公司”相关的刑事罪行确实存在,这导致瑞士金融市场监督局(FINMA)执法和对付了多家瑞士银行,没收了1亿400万瑞士法郎的非法盈利。
我们留意到,瑞士政府援引于2007年6月22日设立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督法第35条文,充公了上述的1亿400万瑞士法郎,而相关条文阐明, “除非归还蒙受损失的受害者,否则相关的充公财产将收归联邦国库。”
显然,大马纳税人乃至整体社会是这次丑闻的最大受害者,因为一马公司的财产遭不法分子监守自盗,而这些罪犯跟大马现任首相有瓜葛。
我们认为,瑞士当局针对一马公司案所充公的财产,都应该按照瑞士法律及联合国反贪腐公约,公正地归还予原主。
我们深信,热爱正义的瑞士人民会乐见这些贼赃,最终能公正地归还给案件的最大受害者,以及真正的财产原主——大马人民。盗贼统治者和贪官窃取了人民的金钱财产,更破坏了瑞士的名声。
上述动议不通过,即形同否决了大马人民应得的正义公平,而这将损毁瑞士的声誉,我们不容少数人的罪行带来这种后果。
为了马来西亚和瑞士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恳请您正义行事,善用手上的一票,支持上述动议。
我们72名希盟国会议员分别来自4个政党,即行动党、公正党、诚信党以及团结党。若您对此课题有任何疑问 ,我们随时愿意为您解答。
林吉祥 上
(谨代表72名希盟国会议员)
编按:本文是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亲笔写给瑞士众多国会议员英文信函的全文中译,题目由本刊所添加。这封电邮送发给瑞士全体200名国会议员中的1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