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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勿斯昨晚向元首宣誓,延任首席大法官三年
Aug 5, 2017 7:16 AM
更新: Aug 5, 2017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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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反对声浪中,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昨晚宣誓延任,继续稳坐这个大马司法界一哥位置3年。

《马新社》报道,劳勿斯昨晚在国家皇宫接受元首委任。

劳勿斯前天届强制退休年龄,即66岁6个月。联邦宪法第125(1)条文指出,联邦法院法官必须在66岁退休,而在国家元首同意下,其任期可以延长最多6个月。

政府早前于7月8日宣布,透过“增设”的奥步延任劳勿斯,与将面对同样问题的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Zulkefli Ahmad Makinudin)。

政府宣称援引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委任两人为增设法官,进而延续他们的职位,因为在相关条文下,增设法官并没有年龄限制。

延任受外界强烈质疑

不过,这种做法备受质疑,如前首席大法官阿都哈密(Abdul Hamid Mohamad)就公开认为,增设法官须有首席大法官推荐,在劳勿斯案例里,这形同首席大法官自我推荐,有利益冲突。

无论如何,政府解释,劳勿斯和祖基菲里阿末的委任,乃前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退休前,于今年3月30日向国家元首所推荐。

但这种解释未能平息外界的抗议。希盟本周三(2日)就呈书元首,吁请国家元首介入,把问题带上联邦法院,而律师公会本周四(3日)的特大更议决,与两名大法官断绝私人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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