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州议会早前通过修正法案允许公开鞭刑,三组织齐呼废止:伊斯兰姐妹会(SIS)批评公开鞭刑违反人权、律师公会斥责违宪、355号法修正案反制组织“BEBAS”则轰不公义。
伊斯兰姐妹会发文告表示,在《世界人权宣言》(UDHR)定义下,公开鞭刑是酷刑之一。
丹州议会早前通过修正法案允许公开鞭刑,三组织齐呼废止:伊斯兰姐妹会(SIS)批评公开鞭刑违反人权、律师公会斥责违宪、355号法修正案反制组织“BEBAS”则轰不公义。
伊斯兰姐妹会发文告表示,在《世界人权宣言》(UDHR)定义下,公开鞭刑是酷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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