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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与炒汇案,不容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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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评论】点评社会与政经现象,给你观点

我在自己的新书《GE14: The Big Issues》曾劈头预测:“毫无疑问地,大马第14届大选无疑是国阵与希盟之间的一场激战,前者会吹嘘他的60年‘稳定统治’,而后者则号召选民拯救国家于国阵的盗贼统治。”

“双方将发动老套的口水战,长篇大论地以诸如一马公司丑闻、国行炒汇案之类的议题轰炸选民,如今前首相更加盟了在野党……!”

希望联盟要巡回全国揭露国阵的一马公司丑闻,确实是好事。

唯有如此,那些依旧被蒙在鼓里的人民才能知晓,独立至今的执政党如何滥用逾400亿令吉的主权财富资金。

同样精彩的是,国阵也将到处渲染马哈迪90年代所领导的政府,如何在炒汇案中亏掉逾300亿令吉的公帑。

如果法庭发现,马哈迪在90年代执政时误导内阁和国会,把我们的宝贵的资产挥霍掉,则这名长者可能要尝尝坐牢的滋味了。

若非马哈迪加入希盟,这个阵营只会背负槟首长案,以及前雪州大臣涉嫌贪污的污点。

更糟糕的是,希望联盟以为他们捉到大鱼,足以捞取郊区马来选票,殊不知他们现在需要背负退隐盗贼的罪过。

虽然不公之事常有,但我始终相信因果循环,它总会以奇特的方式确保正义得直。

马哈迪政府当年在炒汇案烧掉逾300亿令吉的公帑,谁又能料到,20年后,我们终于设立皇委会来调查这宗丑闻——林吉祥曾形容之:

“国行1992至94年之间在国际市场炒作外汇,据称因而蒙受100至300亿令吉的巨大亏损,但政府至今并没有坦白交代……,我在1994年曾建议国会设立皇委会调查这次的庞大损失,而今其理由依然有效,应该纳入白皮书的调查范围……。”

“我们有必要鉴定90年代国行炒汇所带来的实际损失;基于亏损的解释不一,其中是否存在金融舞弊和滥权,同时鉴定国行如何招致如此巨大的损失。”

我能想象,林吉祥一定很高兴,他在1994年的皇委会建议终于落实。人民如今至少能够了解,马哈迪执政期间所造成的无底金融深渊。

一马案皇委会可信吗?

人民也肯定希望一马案皇委会是有威信的。不幸的是,马哈迪过去把众多权力集中在行政机构,以致原先独立的总检察署和反贪会,如今都已屈从于首相署。

同样的, 1998年的茅草行动后,马哈迪无情攻击司法部门,开除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3名大法官,导致司法至今仍未能完全恢复元气。马哈迪如今或必须面对他自己一手所摧毁的司法体制,这算是自食其果吗?

我们必须耐心等待报应到来时,有威信的一马案皇委会才有可能出现。我们或许必须等到现任首相遇上其巫统对手,沦为追杀目标之时。若他接着加入在野党,我想,在野党届时是否会就此原谅他在一马案所犯下的罪过?

我们等了20年才有炒汇案皇委会,希望一马案皇委会不需要那么久。

至今,大马人都清楚了解,国阵和希盟都容忍贪腐,这令人难以接受。如果马哈迪静静安享退休生活,则我们肯定不会有皇委会来调查这宗发生在90年代的炒汇丑闻。

但,他有本身的议程,选择挑战纳吉,所以他必须面对后果,咬紧牙关,抵挡纳吉的攻击。

希盟内,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最近曾揭露雪州政府涉及金钱和“女人”的贪腐课题。但他也提出同样的先决条件,即“或采取行动,除非……”。

他声称自己接获一名善意者的投诉说,如今跟州政府交易,除了钱之外,如今更出现色贿赂的要求。

希盟领袖对贪腐的容忍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指控者提供涉贪者选择,根据他所设下的方式行事即可免于对付。

我们在逼退雪州大臣卡立风波时看见类似的策略,当时,公正党领袖赛夫丁挥舞文件,指控卡立所领导的雪州政府存在贪腐,施压他下台。

不过,在卡立卸下大臣职位后,我们再也没有听闻这些所谓的贪腐丑闻——即使它们是撤除卡立的理据所在。

难道前大臣就不需要面对这些贪腐指控了吗?若是真有罪,难道他不需要面对惩处吗?这些所谓的过失中,有无亏损雪州纳税人的金钱?

若有,难道他不应该赔偿雪州纳税人吗?另一方面,若指控是捏造不实的,难道发动这种不负责任奸计(包括疯狂的加影行动)的人,不需要面对后果吗?

卡立卸下大臣职后也含沙射影地指控,雪州政府收购水资产时存在违规行为,主要是一些跟雪州政府有关联的人士,向水务公司提出丰厚的献议。基于雪州纳税人的利益,当局也应该设立独立单位彻查之。

第十四届大选刻不容缓的改革:

1. 杜绝一切贪腐

所以,希盟领导层对贪腐的态度,向我们说明了什么?他们向我们表明,只要贪腐者依循他们阵营的意愿,则他们准备容忍之。这是令人完全无法接受的事情。

马来西亚人热切盼望国家改革,而这个新国度绝不容贪腐存在。每宗贪腐案都需加以投报,包括经警方调查后加以检控,丝毫不容让步。

涉贪的领袖和公仆必须接受人民的问责。此外,他们也必须把贪腐所得归还人民,同时弥补自己的罪过——无论是赃款是你账户内的26亿令吉,或你买房所支付的260万令吉,都必须同等视之。

2. 涉贪被控的公职人员必须下台,直到洗脱罪名为止

此外,一旦被控贪腐罪名,而案件正在法庭审理时,公职人员必须下台,已彰显民主和良善治理的原则。这种原则不应该屈服于任何宣称“人民说首长不必辞职”的民粹运动。法庭才是决定贪腐罪控是否成立的单位,不是特定的民众说了算。

如果我们不遵循这样的法则,则即使一天“大马一号官”被控贪腐,则他也可以援引这样的前例,坚持稳坐“一号官”的职位。

3. 确保国家主权财富基金和国家银行透明负责

希盟给我们详述一马公司丑闻细节,或国阵揭露马哈迪政府炒汇丑闻,是不足够的。人民要知道,国阵或希盟如何确保这些丑闻不重演,他们必须推动严谨的改革,确保我们的主权财富基金和国家银行透明而负责任。

我们的主权财富基金和外汇储备必须有透明管理,同时能够利惠大马工人——他们期待退休时拥有一份不错的退休金安享晚年,而且投资在我们的下一代。他们的管理不能受政治盘算和资本家贪婪所左右。

我们要求设立标准,确保政府的国际投资,包括外汇储备、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如退休基金等的官联机构的运作,依循清楚的政策目的和投资策略,而人民能够清楚了解它们,同时向它们问责。大马政府对国际投资的黑箱管理作业,才是导致炒汇案和一马丑闻的真正原因。

我们说“不容重犯!”

如果国阵和希盟要我们赐票,则必须明确告诉我们,他们将如何杜绝类似的丑闻重演,他们准备推动怎样的具体改革来得到这样的目标,包括如何加强法治和良善治理,如何治理打击贪腐,以及强化政策和立法架构。

 


编按:作者柯嘉逊是人民之声顾问,本文乃其“1MDB, forex losses - never again!”的全文中译。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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