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衫军领袖嘉玛去年12月入禀法庭,要求法庭阻止沙白安南县议会拆除他的度假屋。事隔近6个月后,法庭驳回嘉玛的诉讼。
根据《前锋报》,吉隆坡地庭法官赛费沙(Syed Faisal Syed Amir)驳回诉讼,并谕令起诉人向答辩人支付6000令吉堂费。
此案答辩人是雪州政府、沙白安南县署与沙白安南县议会。
县议会拆嘉玛度假屋
去年12月22日,沙白安南县议会基于嘉玛的度假屋没有执照,查封及拆除嘉玛所拥的适耕庄度假屋。
嘉玛因而质疑此举是雪州政府报仇。
之前,嘉玛曾抗议雪州大制水,更曾在12月21日只围毛巾到雪州政府大厦外,要求入内洗澡。
不过,行动党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已驳斥嘉玛的指控,更指县议会已多番发函警告嘉玛。
去年12月28日,嘉玛以其公司名义Jamal Jaya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入禀法庭,以申请庭令,要求法庭阻止沙白安南县议会拆除他的度假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