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行动党原任埔奕州议员陈长锋议员资格被撤销,砂州议会今日已致函告知选委会,埔奕州议席已悬空,而选委会将于本周五开会,商讨埔奕补选事宜。
《马新社》报道,议长阿马莫哈末阿斯菲雅指出,这封信函已获签署,并在今日发出,以通知选委会埔奕州议席在州宪法第21(5)条款下悬空。
“我将此事交由选委会决定下一步的行动……选举必须在60天内举行。”
撤销资格是州宪法范畴
他在出席砂州议会的空档时向记者说,撤销陈长锋资格的决定是落在联邦和州宪法的范畴内。
他说,根据州宪法第17(1)(g)条款,任何人若自愿获得他国公民权,或行使他国公民权益,或向他国表明效忠,则此人将失去砂州议员的资格。
他补充,联邦宪法第72(1)条款则阐明,任何州议会的任何事项的有效性,都不能带上法庭挑战。
他说,砂州宪法第19(1)条款阐明,如果议长或一名州议员的资格有争议,议会将有最终的决定权。
交陈长锋决定是否上庭
询及陈长锋要将此事带上法庭,莫哈末阿斯菲雅指出,就交由陈长锋自行决定。
“如果他们要兴讼,我们的回应是,我们将申请撤销诉讼,我们的立场很清楚,我们是在联邦和州宪法的范畴内行事。”
另外,根据《马新社》,选委会将在本周五开会,以商讨埔奕补选事宜。
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发文告证实,已接获砂州议长的议席悬空通知。
以双重国籍为由撤资格
此前,砂州议会通过动议,以持有双重国籍为由,撤销埔奕州议员陈长锋议员资格。陈长锋坦言确曾拥有澳洲国籍,但早在去年砂州选举提名日之前已经放弃。
砂州行动党主席张健仁指出,陈长锋是受大马专才机构邀请,才决意回马,但早已放弃澳洲国籍。
不过,大马专才机构否认这个说法,并指陈长锋并没有在人才回流计划(REP)名单之列,而且也不符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