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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遭指是城乡指南祸首<br>吴健南批邓章钦推卸责任
Apr 16, 2017 11:25 AM
更新: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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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点01分更新

在雪州行政议员邓章钦指马华才是《雪州城乡规划指南》问题的始作俑者后,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反批邓章钦推卸责任、没有担当。

吴健南今天发文告指出,雪州版本的相关非伊斯兰宗教场所规划指南,其实比早前房屋部所草拟的半岛统一版本有出入,而且更严苛。

“有关雪州版本也获得雪州现任州行政议会的通过才能生效,主因在于根据联邦宪法土地和地方政府的权限在州政府。”

“邓章钦企图把责任归咎于马华的前朝房屋部长,是一种推卸责任和没有担当的做法。”

“倘若雪州政府没有主权,又如何制定出比有关房屋部统一版本还要严苛的雪州指南?”

比房屋部版本更严苛

吴健南续指,雪州版本针对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限制,比房屋部同一版本增加一些争议性条款,这包括:

1.必需通知方圆200公尺的邻近居民,并获得他们的看法和不满。

2.特别阐明禁止在店面、住宅、商业区、空地、排污池和电缆附近建造。

3.禁止把住家改建成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4.虽然也有阐明针对上述店面和住宅禁令,若无法找到其它合适的地点,以及若不会对附近居民引起困扰,也可以个案方式处理。

针对第4点,吴健南也批评雪州政府的“个案处理”方式,与制度化的保障有别。

应立即完成检讨纠错

吴健南指,在厚达179页的雪州第3版本规划指南中,有关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部分只有区区2页。

“因此,若雪州政府真如邓章钦所言有意检讨和纠正错误的部分,理应可立即完成,而并非作出似是而非的暂缓执行议决。”

他续称,由于一开始的规划指南甚至没有提到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马华的前任部长们才争取把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部分也纳入该指南。

他说,这是确保在每5000名居民或每2600名非伊斯兰居民的人口密度比例基础上,即可建1所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此条款也被各州包括雪州政府沿用至今。

邓章钦坦承疏忽道歉

《雪兰莪城乡规划指南》第三修订版规定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需距离穆斯林住家50公尺等,掀起争议。

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邓章钦坦承,一时疏忽没有重新检查修订版,并为此而道歉,更表明若大众无法接受其道歉,愿意辞职。

行动党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表示,雪州非穆斯林宗教场所的限制源自前朝政府,即国阵执政雪州时即已落实。

雪州行政议会上周三(12日)议决,暂缓执行指南相关争议条文,并指示雪州城乡规划局进行检讨。

《星洲日报》今天报道,邓章钦指该指南是马华过去担任房地部长时期所拟定,因此马华才是目前问题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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