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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行动党转往反贪会报案<br>促查交屋案滥权假冒指控
Mar 6, 2017 10:43 PM
更新: 2: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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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周报警之后,两名槟行动党领袖今天转到反贪会报案,要求当局彻查交屋案里,前房地部长阿都拉曼和总检察长夫人法丽达所分别面对的滥权和假冒指控。

行动党峇都加湾区部秘书沙迪斯(M. Satees)和组织秘书大卫马绍尔(David Marshel)今天到威省北海反贪会报案。

他们较后表示,公司委员会档案显示,法丽达在当时根本就不是BHL公司集团(BHL Group of Companies,简称BHL)的董事。

沙迪斯也指出,阿都拉曼在批准延期交屋的上诉之前,其实有足够的资源来查核法丽达的身份,即她是否真是BHL的董事。

“我们希望反贪会勇敢和不偏不倚地调查此案。”

上周三向警方报案

他们也是威省市议员。两人在3月1日到威中警局报案,要求警方彻查在交屋案涉嫌滥权的阿都拉曼,及涉嫌假冒董事的法丽达。

事缘吉隆坡高庭2月27日针对一宗“交屋案”做标杆判决,推翻房地部长的延期交屋决策,声称其所援引的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附表H”的条文并未赋予该部门类似权力,因此裁定它乃越权和无效。

在该案,104名吉隆坡旧古仔路一项公寓计划的购屋者于2016年7月,兴讼挑战时任房地部长阿都拉曼批准发展商BHL延后12个月,或在48个月后才交屋的决定。根据买卖合同,BHL必须在36个月内交屋,否则就必须向购屋者支付延期赔偿。

不过,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和第二副首长兼槟行动党副主席拉玛沙米在下判后,指控拉曼达兰涉嫌滥权,而总检察长阿班迪的夫人法丽达更涉嫌冒名BHL董事写信,促使拉曼达兰同意上诉,批准延期交屋申请。

惟拉曼达兰否认自己滥权,指一切乃根据1989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行事,并宣称将上诉隆高庭裁决。

《当今大马》也联络了阿班迪、法丽达和BHL寻求回应,但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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