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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涉及一马公司洗钱案<br>杨家伟妨碍司法罪成
Dec 21, 2016 5:32 PM
更新: Jul 13, 2017 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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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6点10分更新

前瑞意银行职员杨家伟在新加坡一马公司洗钱案,被控妨碍司法与洗黑钱等11项罪状。新加坡法院今日裁决,杨家伟4项妨碍司法罪名成立。

根据《彭博社》,新加坡法院法官黄炳鸿(Ng Peng Hong)裁决,杨家伟罪名成立,而刑罚将在明日下判。

法官更指,杨家伟“并非可靠及值得信赖的证人”。

杨家伟还面对洗黑钱、伪造文件、欺诈等7项控罪。审讯将在明年4月开始。

两被告皆已认罪

一马公司洗钱案中,杨家伟的前瑞意银行同事易有志(Yak Yew Chee)为首被告。他被控4项罪名成立,认罪后被判入狱18个星期及罚款2万4000新元。

次被告谢优芳(音译,Yvonne Seah Yew Foong)为易有志前下属。她涉及协助伪造文件,以及没有申报与大马富豪刘特作有关的可疑交易,而面对三项控罪。

谢优芳对此认罪,法庭判罚她入狱2周,并罚款1万新元。

另一名马银行金英证券行职员洪伟庆(Kelvin Ang Wee Keng)则涉嫌贿赂分析员,以粉饰一马公司投资评估报告。

新国对付四银行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调查一马公司洗钱案中,已对付四家银行,包括关闭瑞意银行,撤销安勤银行资格,以及向渣打银行新加坡分行与皇家顾资银行有限公司(Coutts & Co Ltd)新加坡分行,分别罚款520万新元和240万新元。

新加坡警队商业罪案调查组也正在调查刘特佐

另一方面,由于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在未经同意下,擅自发推荐信为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和他家人漂白,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宣布,有意向雷斯纳发出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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