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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国人正在热烈议论的新政府要废除死刑的建议,有着下列四大忧虑:

1)马来西亚的治安基本上是靠死刑来阻吓和维持的,它是目前全民的保护网,一旦失去这张最後(后)的保护网,马来西亚的治安势将恶化,甚至失控。

2)不法之徒从此可以大开杀戒,因为不必死刑,政府/全民还要养他至少30年,何乐而不为?

3)不论大家认同与否,马来西亚的种族/宗教和谐基本上还是非常脆弱的,一旦废除死刑,一旦遇上诸如种族/宗教摩擦或冲突,后果是灾难性的,尤其是对少数族群。

4)既然犯了死罪不必死刑,甚至可以免费在牢里吃住30年,有人在走投无路时可能会选择有死刑的重案来犯,目的就是要制造机会入狱享受30年免费住吃;这正如外国一些穷人难过冬天,付不起昂贵的取暖电费,而故意自残入院过冬那样!

我无法理解,变天后的新政府正是百事待兴,为什么会将废除死刑的长远问题要作如此紧急处理;对绝大多国民来说,即使新政府可以提出1000个理由来合理化这项废除死刑的新法案,都无法消除我/们的上述忧虑。

当我们的命都不保的时候,我们还谈什么变天?为什么改朝换代会改到牺牲绝大多数人民的保命权利,去保护一小撮亡命之徒的,会把我们最后的一张保命网也抽掉了?

救命啊!


黄士春,法律翻译及出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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