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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寻找街友:J伯消失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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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伯在街友圈子中是表表人物,不仅仅是因为他已在街头过了40个春秋,也因为他待人温文儒雅。认识J伯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某一晚例巡到吉隆坡派送日常用品时,正巧碰见J伯过来领取食物,我们俩就坐一块儿聊了一阵子。离别时,谁也没说再见,但也没想到,当我们再次见面时,竟是在扣留所内。

犹记当天星期日凌晨3点,J伯传了数封短讯给S,告知他被执法单位送至双溪毛糯扣留所(注一)。S临时组了个群组与大家商讨对策,我自动请缨前往有关单位了解状况。由于J伯提供的资料不多,我们也摸不着头绪,他到底人在哪儿、因何被拘留。

与S通了电话后,我决定先前往市政局问一问。无奈那天市政局公休,吃了个闭门羹。我上网查看双溪毛糯扣留所的所在地,随即驱车前往。想当然尔,在监狱门口前我立即就被拦着。

监所管理员给了我两组联络号码,查询J伯的下落,但需等到週一有人上班才行。他也好意劝告我走一趟警察局,以了解为何J伯被逮捕。我赶往附近的警局后,不料发现我们仅有J伯旧式的身份证号码,让整个寻人过程中吃尽苦头。

不连贯的查询系统

抵达第一家警局时,警员态度相当不友善,看了一眼身份证号码,马上摆起高高在上的官腔说道,现今的系统只有新身份号码才可以对证,旧的不行。二来,J伯也未告知我们他在何处被抓,因何事被抓,警员对我一问三不知的状况,更令其不耐烦加倍升级,在电脑敲打一番,她板着脸说查不到,便请我离开。

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J伯时是在秋杰路,便贸贸然去一趟秋杰路的警察局查问。幸而这一次的警官相当落力,虽已知旧身份证号码能够查找的机率不高,但他们还是帮我去一家一家警局的资料库探查。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整个系统的连线并不完善。再一次查无此人后,警员还安慰我,至少J伯不是因为什么滔天大罪而被警察逮捕。他们建议,第二天再到市政局查问。

我把整个过程写下传送至群组,一律师友人W马上联络我,并告诉我通常会扫荡街道的单位有哪些,让我第二天一早尽快联络这些单位。W说,一般上被拘留24小时候,有关单位会把当事人送上法庭申请延扣。他还吩咐我明天预先准备3000令吉保释金以备不时之需。仓促间,跟好几位友人筹了些钱便回家休息。

第二早立马把所有的单位联络一番,但大部分电话一直没人接通,我又向W求救,W建议我试试联络福利部,但还是吩咐我尽快到法庭去等候,如需要律师马上通知大家。我赶紧到法院驻守后,继续拨电至各个单位寻找J伯的下落。

是拯救还是被抓?

经过无数次电话往来,终于在福利部找到了J伯的资料。问及J伯为何被抓时,福利部马上反驳“被抓”的字眼。按官方说辞,J伯是在前一晚的“拯救街友行动”中被拯救,原因是他被当局发现在市中心大街睡觉。

听完后,我愣了一愣,内心不住大骂一番,这理由分明就在惩罚赤贫人士。

由于我和J伯不是亲属,所以得呈交信函担保J伯有工作有住所,才能把J伯带走。不过,W认为,我还是先驻守在法院直到中午,确定J伯没被送上法院,才前往福利部。

期间,我开始联络数位友人,请他们以其单位名义发出保证书。匆匆在临近找了影印店把所有信件和证明列印,又赶去福利部。一律师友人F也一并前往。

尽管我们手上有各式信函,甚至亲身上门以资保证,但福利部仍不停要求我们提供各式保证,担保当局将来不会再看到J伯在街头溜达。虽然我们内心对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存有不同看法,但还是乖乖把保证书签上。

近一小时的交涉,我们最终得到当局发出的“释放信”。我和F立即奔往双溪毛糯的收留所,所幸在收留所官员下班前15分钟抵达。可是,我们又历经一番问话,才终于见到J伯。近两天在不同部门交涉,所有的疲惫和无力感在见到他人后顿时烟消云散。

赤贫法与街友为敌

J伯脸色苍白,明显受了多时惊吓,略略告诉我们前一晚的经历。原来当晚在广场看完世界杯半决赛后,与三两好友在街头聊天当儿,正遇上当局的“拯救”行动。大家束手无策,唯有乖乖被“拯救”。

我总觉得《1977年赤贫人士法令》对赤贫人士是极大的讽刺。不仅谁该“拯救”,如何“拯救”的定义极为笼统,甚至当事人也无权拒绝被“拯救”。这次整个寻人过程,也见证当局如何无理地切断J伯与外界的联系,才让我们一开始如同无头苍蝇,一个单位一个单位查找,过程相当折腾。

甚至最后确定J伯的位置时,我们也无法马上顺利把一位没有伤害任何人,仅是在街头活动的自由人士带走。J伯的不自由也象征着我们的不自由,类似的事件也有可能发生在你我身上。

离开前,我们望了一望扣留所一眼,里头还有很多和J伯一起被送进来的街友。这些街友到底是谁,最后下场如何,我们全然没有答案。我们只知道当天晚上,有数十人在我们周遭突然消失了,可悲的是,竟也太没多人察觉到。


附注:双溪毛糯扣留所原是福利部收留所,专门收留老人和妇女,不过,其操作却按扣留所进行。譬如,扣留所官员会把人们的电话和身份证件,扣押在吉隆坡支部,并且,不允许他们联络律师或外界。当局只是假庇护之名,而行扣押之实,漠视街友的人权,故本文使用“扣留所”称呼之。


美玲,Kedai Jalanan的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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