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眼槟榔补选巫统候选人依沙,强调自己“不是贪污,是涉及金钱政治。更精确来说,是在党选期间触犯了巫统的《党员守则》。”但是他承认一旦巫统修章,金钱政治“问题”将可减低。
峇眼槟榔补选巫统候选人依沙果然能人所不能,连胡说八道也可以毫不心虚,难怪作了这么多违反回教教义的事还依然自以为很高尚圣洁。
哦,原来马来西亚的法律,是可以像峇眼槟榔补选巫统候选人依沙那样自圆其说的。明白了!
对本人而言,犯人只是刺了那人一刀,并不是杀人,所以只能被控伤人。犯人只是攫夺了手提包,并不是抢劫,所以只能被控偷窃,而那受害者自己跌倒死亡,纯属意外。犯人只是对空气开了一枪,是受害者躲不及而中弹死亡,只能怪受害者运气不好。犯人拿了钱,却不能解释钱是从哪来的,所以犯人只是捡到钱没交到警察局,只不过是没有拾金不昧的精神而已,并不是贪污。
对啊,法律本来就是玩弄字眼,而马来西亚的法官也喜欢和律师一起玩,“先进国”的法律果然与众不同!
本人只是写出心声,并不是在诽谤或煽动,不要抓本人,更不要叫MCMC发警告信给我!
马来西亚真是个有趣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