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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特约】

销售与服务税正式启动在即,执行细节也陆续出炉。消费重新被征税,消费群的购买欲肯定会受一受挫,更何况制度改革最忌讳混乱,要是制度过渡也处理不当,让商家无所适从而错误定价,这会让经济活力尝到苦果,尤其是这个时候,国际贸易与金融局势不稳定,国内经济动力也似乎开始放缓。

新税制顺利运作以后,政府欲提呈新草案以完善其中的执行细节时,就得收服细节里的一些魔鬼。

三项税率差距问题

其中有个三头魔鬼必须优先处理,那就是我在《销售与服务税的原罪》一文提到的税率差距。

第一个税率差距是在进口和本地服务之间的服务税。由于进口服务是免征,而相同的本地服务却要被征6%,本地服务业者和进口服务竞争时会处于劣势。

为保竞争力,本地服务业者会尝试避税。分拆公司,让业绩维持在征税门槛底下是方法之一,又或者在那些征消费税和低所得税的周边国家开办事处,把本地接获的服务订单都外包给国外公司后以进口服务方式处理。

前者压制商业成长,后者恶化服务贸易赤字,销售与服务税成了不必要的恶。

与此同时,对于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的国际企业而言,这个差距也会造成企划投资东南亚服务据点时绕过马来西亚,从邻国出口以服务本地市场。

要砍掉这一税率差距的方法其实是最简单的,只要让进口服务也同样被征6%便可。类似让无论是产品或服务的出口免征、进口等征的边境调整完全符合目的地征税基础(destination-based tax)的原理。

只要本地和进口服务税划一,新税制就不会引发不公平竞争,避税诱因不存在,也不构成外来服务直接投资选择投资据点时的损己因素。

强制生产商分行注册

第二个税率差距出现在自家和他家提供服务之间的税率。例如,要是生产商通过公司部门或分行自办把产品分销到零售商手中,此服务不征税,服务要是由他家提供,售价就得多添个6%。

为保价格竞争力,商家也许会开始不务正业地扛起服务这一块,从而影响服务业的商业动力,减少服务税收。

第三个税率差距则隐藏在10%或5%的销售税和免征的自家公司服务分行之间。商家只要把出产品售价压低,通过服务分行再把售价提高后转售,这么一个简单的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就可让销售税滴漏在商家的口袋里而上缴缩水。

在现有的制度下,公司的部门或分行的注册是自愿性质而非强制性的。唯有修改条列,强制生产商的服务分行注册,让它们现身以便在提供服务时同缴6%,才可杜绝第二个问题。

虽然这么做无法完全解决转移定价的这第三个问题,但其诱因将大大的削弱,4%或1%的税率差距在得失的衡量底下不足以诱使商家劳师动众地避税。

需税收解财政窘境

为销售与服务税防漏的重要性在哪?大家算算看:2018年第一季度私人消费约莫1626亿,比同年增长6.9%。假设今年最后一季也同样增长6.9%左右,末季的私人消费就可达1719亿。

要依当年大马还执行销售与服务税时的征税效率的话,末季的税收估计介于51亿和103亿之间。

换言之,全年税收可达204亿与412亿之间。这意谓着要是防漏到位,400亿的销售与服务税收就不是痴人说梦话,更可解财政窘境。


黄锦荣是拉曼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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