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aysiakini logo
story-image
mk-logo
专栏
法治微光下的转型正义
ADS

【岛屿信札】

“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亚里斯多德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在其著作《政治学》提及上述有关法律的评价时,正在讲述法治的要素,他对法治的定义简洁有力,那就是公民应要服从制定良好的法律。他又进一步说,法治的关键不是在守法的公民,而在于制定良好的法律。

亚里斯多德对于良法的解释,正是今日我们所谓法治观念的基础。首先,良法反映的是公共利益,而非个人或特定群体的利益;而有了根据上述原则所立之法典,公民便应自愿接受统治,而非臣服在国家暴力之下。其后他更直言,只有良法才能够创制好的政体并永久流传。

法治概念模糊不清

首相马哈迪在政权变天那晚的记者会上,就明确表态指新政府施政优先顺序中,恢复法治会是最重要的事,然首相所指的“恢复”,究竟是指其先前执政时期的威权法治呢?还是指回到联盟时期的英殖留下的司法相对独立,但处在紧急状态下的法律制度?

换言之,首相所言之恢复法治,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仍须听其言、观其行,才能掌握之。

Unlocking Article
Unlocking Article
的其他作品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