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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党轮替抑或民主改革:反思废票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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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信札】

农历新年快到了,很多人都会写下新一年里想完成的事情清单,好为自己来年设定目标,但是如何设定目标,总让人伤脑筋。

例如有个人太胖了,知道自己必须减重20公斤才是健康的,所以就设定了要减重20公斤的目标,问题是标准订得很高,可能导致无法达成目标;有另一个和他一样重的人,订了要减3公斤的目标,而真的很有可能达成目标,但却无法在一年内恢复到健康体重,还须努力多年并维持不要复胖,才能真正的获得健康。

很明显得,这两个人在设定目标时,他们的观点不完全一致,甚至可以说,虽然看起来同样是减重,他们所做的其实是两件不同的事,而不是同一件事!因为前者目的并不是减重,而是要符合健康要求;后者的目的就仅仅只是减重,并没考虑要做的事符不符合健康这价值。

马哈迪引起大混战

同样的,所谓希望出现政治“改变”的人,他们为今年这个选季所设定的新年愿望,会不会也出现上面的情况呢?答安实在太明显了,尤其是希盟将前首相马哈迪订为希盟首相人选后,社运、政运与舆论界的大混战就能说明一切。

不过,只要仔细检视论战两方的论点,会发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双方往往以支持政治民主化为前提,而将“民主改革”和“政党轮替”视为同一件事!事实上,如同减重的例子一样,“民主改革”和“政党轮替”其实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并不能轻易地混为一谈。

当我们强调要有“民主改革”时,我们指的“改变”是涉及一系列价值的,这些价值通常可以用来判断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符不符合民主;这其中包括大家都孰悉的保障言论自由、增加政府决策透明度、反贪腐、公民更多参与政治事务的制度设计、更公平的选举制度等等。

但当我们说“政党轮替”的时候,我们述及的政治“改变”是有很明确的指涉的,那就是希望推动在野党替换执政党来组成新一届的政府,当然也就表示,容许有不去推动上述一系列的价值这个情况存在。

抢占道德高地遭反噬

或许在野党在过去多年的选战过程中,在在承诺会在组成政府后,多方面推动政治制度的民主化,甚至为了加强承诺的印象,在政策论述上,也有意识的强化“民主改革”和“政党轮替”两件事的关系,这才逐渐的让选民将两者视为是一体两面的“改变”。

不过,也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认定,才会发生这次当马哈迪出任希盟的首相人选后,引起在野部分坚持民主改革价值的民众不满,进而批评希盟背弃改革承诺;更有积极的民众,因不满希盟的决策,推动了所谓的废票或不投票行动,以表不满。

如果上述分析,能帮大家正确的理解“民主改革”和“政党轮替”事实上是两件事后,我们就能用这个标准,去衡量马哈迪所引发的问题,以及评论在野群众应如何看待这件事了。

首先,就马哈迪出任希盟首相人选这件事,恰恰说明了“政党轮替”根本就不能代表民主改革的全部,所以对坚持民主改革的群众来说,投票换政府并不能真正带来“改变”,唯有持续的建构公民社会与公民参与、深化民主制度与价值的论述,以及持之以恆监督政府(无论由何方组成)才会。

对持“政党轮替”看法的群众,或是政党人士而言,面对这波舆论反噬,则必须虚心承认自己的决策,在民主价值上是有所不足的,也应不再操作过往那种习于抢占道德高地的策略,反而应强化希盟决策的正当性不在于民主价值,而是正视政治现实之艰困所选择的务实做法。就如同过胖的人,不以减到健康体重,而以减3公斤为目标一样。

是否承担推动民主大任

对批评者和社运人士来说,既然割席明志的情况已然确立,而“民主改革”派坚持的价值也已有高度共识,那如何绕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组织价值导向的群众(其中当然不会排除具政党身分的人士以个别身分参与)一起推动民主化及监督相关的各级政府作为,就成了刻不容缓的议题了。

换言之,在理解到政党或政党领袖并不是期待中的民主救星后,批评者是否该负起推动民主化的重责大任,而非只是透过论述抽象的价值理念,抢佔别人弃守的道德据点?具体而言,在威权体制下,可用什麽样的策略、有何可行工作步骤,才能真正来推动民主化?

有关推动废票或不投票运动而引发的骂战问题,我们一样可以用减肥的例子来讨论,这样会更清楚;所谓废票或不投票的主张,就是认为只减3公斤和没在减肥是一样的,所以乾脆就用麦克风大声说,要只减3公斤的人知道他是不健康的人。

问题在这样的做法无法告诉肥胖的人如何恢复健康。换言之,较民主政党的作为有违民主价值时,国家民主该如何转型,不在废票论的考虑范围内。

废票论无清晰主张

我们可分自由和民主两个层次来讨论废票或不投票的主张,试着回答这样的主张可不可提,以及判断这样主张的优劣这两个关键问题。

即使在不成熟的民主社会,提出这样的主张也无不妥之处,只要我们主张公民有完整的言论自由权利,那这个主张就是可以提出及传播的,因为这样的言论不会对国家社会有任何立即而明显的伤害。

但当我们进一步的检视这个主张会引起的效果时,却会发现,这个主张不仅会减低在野党实现“政党轮替”的可能性,更糟的是,它对什么是它所追求的民主价值,是无法提出清晰主张的,退一步来想,废票或不投票更像是一种情绪宣洩,而非有关民主价值的论述,因此当我们将所谓民主价值纳入考量时,势必无法接受这一主张。

所以与其投废票或是不投票,不如如同过去公民团体的做法一样,直接将自身的议程写成联署声明,要求各个政党发表接纳与否的承诺,以作为附和议程的选民投票的依据。

提出具体民主化步骤

总结来说,坚守“民主改革”的价值或推动废票运动,在立论上都是可以站得住脚的,可是这样的论述策略,在面对政治现实时,却有无法提出民主化切确步骤的疑虑。

例如最明显的事例就是在推动废票时,一度还需先确认这个做法会不会犯法,这便是威权体制下的日常,要说这样不具争议性的社运,在民主国家是受言论自由保护的。

用文章开头的例子讲更简单,我们知道减重3公斤很可能无助于健康,那我们必须提出恰当方式,让减重的人能真的减到10公斤,及最终达成目标,而不是要人放弃减肥!

具体步骤也并非是空中楼阁那样难以想像,假设为检验各级政府施政的品质,我们可不可能成立具公信力的民间组织,委由相关学者及关心政改公民,订立符合国情的检验标准,据此检验政府各方面施政并打分,譬如在公共建设方面,或透明度方面等等,有了分数标准,才容易讨论如何改善。

当我们这样做,公民社会和朝野的公权力间,就会形成一种博弈关係,其中施政更趋向民主的阵营,才会得到正面鼓励而更走向民主化;对得分差的一方来说,也可能产生民主化的驱力,毕竟分数将带来实质施压的效果。


吴振南是旅居台湾的马来西亚人,前报业从业员,目前是专职相妻教子的家庭煮夫与兼职文化玩童。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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