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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团应推动善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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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屿信札】

隆雪华堂前执行长陈亚才离职,引起关心社运、政运、社群发展人士沉痛发表《告社会人士书:华团亟需民主化革新》的联署书,呼吁华团应在国家争取民主化的关键时刻,同时开展组织本身的革新与转型,以回应民众对公民团体的期许,并藉此活化组织和维持组织动力,吸引新血加入华团。

虽然在联署书发表后,我就想写文章呼应,但开枪后总得让子弹飞一会儿,看看其后续效应,毕竟在华团发展史上,华团人士里始终不乏有自省力与改革魄力的领导者。

但遗憾的是,在此社会改革氛围稍陷低潮之际,对联署书的呼吁,华团大多刻意採取冷处理方式,就像一潭清风吹不动的死水,只见几日的新闻炒作,而看不到半点有意义的涟漪。不消说,联署书不仅并没带来设定中的自省改革风潮,也无法激起华社、舆论和其他公民团体针对公民团体民主化转型的议题深入来讨论。

反映华团内在弊端

我作为签署联署的当事人,固然对此会有一些婉惜遗绪,可出于对国家民主政治与社会发展的关怀及对华团的情感,有一些话还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单就隆雪华堂对联署书的回应来说,固然给人有四平八稳之感,但仅有接纳改革意见的胸怀,而不见对组织再造或制度改革的讨论和行动,让人有轻诺之印象,这会影响社会大众对隆雪华堂的观感;而更有些意见认为,陈亚才的离职可以解释为纯属个人决定,并不具真正的公共性,然而实情是,我们不能因这涉及个人生涯规划,就忽视事件应有的公共面向。

诚如联署书中明确指出的,华团行政人员可以因理念、或因领导层更迭,或根本上是出于个人因素出走,可是这种行政人员折损率过高现象,反映出的绝不仅是个人志向之消磨,更是内部隐而未显的制度与组织架构弊端的表征。

虽然华团的领导层是透过会员选举而来,对外政策也是经过会议等合法程序背书,当然有其一定的民意基础及民主机制,但领导层权力行使仍存在着联署书直陈的弊端,组织制度本身不够民主也是不争的事实,而这正是联署书提出改革建言的核心议题。

公民组织如何改革

当然华团可以选择不要转型,而回头固守原有之功能,以乡亲联谊、社会服务、保存并提倡华人宗教文化为团体主要业务,但实则以史为鉴,从1980年代华团被逼着走出族群思维,提出人权、自由多元等价值,并在策略上连结政运、社运的转向来看,已清楚显示出当国家政治制度威权化的同时,华团的传统业务也不可能得到拓展,甚至会有覆灭的危险。

若走回头路近乎不可行,那麽在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加速的当下,一般公民的权利意识既已日益抬头,公民社会也相应需得到发展和完善的可能;这个崭新的社会形势对华团或广义来说的公民团体,如何来思索自身的定位尤其关键,因此启动一定程度的组织革新与转型也就势在必行。

不过对革新与转型的幅度要多广多深,或许才是华团和联署书签署人之间最大的分歧所在。隆雪华堂的回应可以大致的理解为,对联署书提出的公共化、透明化、专业分工和问责文化等相关制度要求,看起来更像是针对公部门(即政府),而非针对私部门或非政府组织的,所以要进行这类制度改革,在会员间是会引发很大争议的。

公民参与实现善治

因为对华团而言,他们真正需负责的对象是会员,而非公众,虽然在引发公众疑虑时,公民团体还是需要向公众发言厘清问题。简言之,华团乃至我国大多数的公民团体,其制度章程及民主程序,背后设定的价值仍是根据私部门的权力逻辑,因此很多时候,组织的决策权只要考虑是否符合程序正义,而不用考虑从公众认可角度而言的“正当性”(legitimacy)问题。

但考虑到国家正走向民主化这个事实,公民团体这种仅从私部门来考虑的权力逻辑,就到需要改弦易辙的时刻了。粗略来说,民主化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因此原本由国家行使的权力,会逐渐地向社会回归。

尤其我们可以看到,自上世纪1990年代以降,许多民主国家中的非政府组织,大量承担了原本由政府垄断的业务,其中甚至可包含制定国家政策方向在内。所以当代政治与社会学者,用一个新词彙来解释这个现象,那就是善治(good governance)。

善治是相对于善政(good government)来界定的,不同于政府单独统治下达成良好政绩的善政,善治指由政府和公民或公民团体一起合作才能达成的良好治理(governance)。善政不一定是由民选政府来达成,好的专制政权或独裁者,也能带来善政,但专制政权或独裁者的统治方式,却一定没有善治。

同样的,民选政府也不一定能有善治,因为民选政府也能完全垄断公部门的所有权力,实行完全的代议制;而只有在政治民主化程度更深,公民可直接参与国家治理的民主国家,才会有善治的可能。

例如在许多的民主国家,国民教育的教科书编撰权力,不是由教育部官员来垄断的,会有许多的相关公民团体或学者专家,一起来参与决定教科书的内容。

华团透明才有公信

正是因为国家民主化以后,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民主社会景象,公民团体自身制度的民主革新要求就有变得有其必要性。不同于民选政府官员的合法性授权来自于选票和国会上大量的政策辩论过程,公民团体的合法性源于何处?

越是公共化、透明化,权责分明的组织架构,就越能获得公众的信任,那麽这些公民团体在参与国家政策的审议时,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

以华团为例来想像一下未来,当华团内部的权力运作越不透明,公众便会对这些团体的方向与政策有更深的疑虑。这终将会使得华团的公信力下降,这样的话,即使国家真的民主化了,华团或许没了担任公民团体代表审议国家族群政策、或文化政策、或是教育政策的资格,而这些其实正是华团争取了多年的民主权利。想想看,在不远的未来,若真出现这样的故事结局,那岂不是变成对华团的莫大讽刺?

追求善治是民主社会中公民团体的政治责任,为了公民团体未来有能力承担这一责任,以陈亚才的离职为契机,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开始探讨公民团体的革新与转型如何进行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这代人的当下的责任,对此我们责无旁贷。


吴振南是旅居台湾的马来西亚人,前报业从业员,目前是专职相妻教子的家庭煮夫与兼职文化玩童。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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