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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开鞭刑侵犯人权,吁性少数为自己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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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登嘉楼发生了一宗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都引起极大反响的案例,那就是一双同性恋人遭到公开鞭刑,而这也是大马第一次有同性恋者被处刑。

此案件的判决一出,立刻引起大众一片哗然,更是引起了广泛的谴责。大众普遍认为,对这双同性恋人实施公开鞭刑是残忍且不公的,更应该赶快废除这种可怕的处罚。

而各个维权组织,包括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Amnesty International's Malaysia),马来西亚人权组织妇女援救组织(Women's Aid Organisation)和其他关注本次事件的人权团体都予以痛斥,认为公开鞭刑严重侵犯人权,并同时呼吁停止实施鞭刑。当地政府尽管受到了许多人权团体和性少数(LGBT)团体的抗议,但仍然一意孤行地执行了这一次的鞭刑。

而反观同样立法禁止“违反自然秩序的性行为”,且普遍诠释该法适用于同性性爱的印度,却在这时候宣布将同性性行为除罪化,让同性性行为不再构成犯罪。此项法规在印度从立法到今日长达157年,称在该国根深蒂固也不为过。然而,在马来西亚首次对同性恋者执行鞭刑的时候,该国却把该条法规给除罪化。是印度的进步,还是马来西亚的落后?

虽然,印度并未通过同性婚姻及同性伴侣继承权,但将同性性行为除罪化已是对其国内的性少数团体的一个极大的激励。纵然因为其当地的宗教团体影响力极大,让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争取到其他应有的权益,但已然是指日可待。他们需要的只是一段时间,让大家改变对性少数团体的看法和态度,再徐徐图之。

在印度的性少数团体已经看到了希望,而身在看似进步的马来西亚的我们,却仍然看不见一丝光明。性少数团体在马来西亚的际遇和处境,在这次同性恋首次公开鞭刑后,变得更加困苦和艰难。两个成年人,在互相合意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更本不应该形成犯罪。

马来西亚国际创进协会荣誉顾问杨辰昕就针对此事,觉得希盟政府在捍卫人权的课题上非常慢半拍,同时并没有重视国家声誉在国际上的展现,导致这个事件成为文明上的耻辱。

另外,同样是人民党雪州妇女组主席的她,对女性权益在人权空间因为宗教信仰立场进一步被压迫、性少数的公共空间进一步被萎缩、反同组群这种见猎心喜的纵容而感到忧虑。她认为,这种源自希盟的蓄意忽视和目前人才济济的希盟团队形成很大的讽刺,有违人民的託付。

我认为,马来西亚的政府和人民都应该藉着此次的事件,反思在国内将基本人权视为违法、将违反人权的行为合法化的问题。而性少数团体更不应该因为此事件而将自己躲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而是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国家呼吁并争取将最基本的同性性行为合法化,不再忍受人权被剥夺。否则,下一个被公开鞭刑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在这里,再一次呼吁性少数团体的各位,勇敢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而不是在暗处躲着,等着馅饼从天掉下来。如果自己都不愿意为自己的权益发声、争取、维护,那其他人又有什麽资格为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去争取他原本就应该要有的东西?

希望这因同性性行为而实施鞭刑的事件,在马来西亚会是第一次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陈菲达,人民党雪州妇女组海外宣传主任(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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