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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改革司法独立,赋予议会更大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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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社会运动分子巫程豪在今日刊登于《今日自由大马》的一篇论述中,呼吁修改宪法以维持司法和执法单位独立,才得以拯救马来西亚。

巫程豪说,根据联邦宪法国家元首必须在首相的劝导下,委任高级法官和执法单位长官,包括总检察司等。巫程豪建议修改宪法和《20年司法人员委任专署法令》,设立独立的皇家司法人员委任委员会,由法官自我管制专业道德和决定法官人选,避免行政首长(首相)和内阁部长干预司法独立,尤其是牵涉执政党和在野党的政治人物时,执法单位和司法单位必须秉公处理,公平对待任何涉及贪污的领袖。

巫程豪欢迎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的谈话,表示司法和体制改革必须确保司法和执法单位的独立,对于涉及贪污案的执政希盟的领袖,以及在野的国阵领袖,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法律行动,这样才能实现体制改革的诺言。

巫程豪认为说,如果马来西亚人民有决心改革体制,就必须确保执法和司法单独立,超越政治干预,并勇于对付朝野政治领袖,才能拯救国家。

他强调说,贪污的领袖和容忍贪污文化的态度,才是制造罪犯之首,因为贪污领袖和文化,包容了各级执法和司法人员可以被金钱收买的事实,让各种罪案包括谋杀案、强暴案等不了了之。领袖失去了道德榜样,这将使反社会行为和犯罪率更加猖獗,因为人民失去能够学习的道德榜样和领袖。

巫程豪呼吁,新上任的总检察司汤姆斯无私无惧,除了追究一马公司的贪污丑闻外,对朝野政党贪污领袖,一概采取不妥协的执法和司法行动,千万不能手软,并决心一劳永逸解决贪污对国家生存的要胁。

独立皇家委员会具有独立权力委任法官和执法人员外,也必须向国会和最高元首负责。巫程豪也建议,新设立的国家良政、公信度、和反贪中心(GIACC)不应该仅向首相负责,这将是反贪努力的开倒车,而是必须向国会负责,并具有高庭法官地位和权力的国会监察员(Parliamentary Ombudsman),向国会直接呈报,和有权下令不遵守行政条例的政府部门,纠正行政偏差。为了不和反贪会的权限重叠,已经证明具有贪污证据的个案,则直接交予反贪会调查和上庭提控。

巫程豪也建议委任和撤除法官职权的权力,必须由独立皇家委员会处理之外,若有偏差投诉才由国会监察员公开审核,就如美国参议院司法小组在遴选联邦法院法官和联邦调查局局长时,有关程序不但透明化,甚至国家所有电视台都会现场直播。

巫程豪说,目前,仅有雪兰莪州议会的能力、公信度、透明度委员会的审核过程有进行网络现场直播,国会应该进行改革,现场直播国会审核各项议题,以免浪费人民的纳税钱,就必须增加国会的监督行政偏差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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