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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莱纳斯”案表罪成立<br>黄德丘光耀等15人须抗辩
Jun 13, 2017 12:58 PM
更新: 7: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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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50分更新

3年前绿色盛会“终结莱纳斯”示威案下判,关丹地庭今日宣判15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需要抗辩。

根据被告之一的前行动党党员丘光耀面子书专页贴文,法庭裁决,15名被告非法集会与骚乱表面罪名成立。

法官乌奈查(Unaizah Mohd)也择定在7月21日、8月28日与29日,让被告抗辩。

《马新社》报道,法官指出,控方成功证明,所有被告表罪成立。

所有被告都选择在被告栏内自辩。

被控非法集会与骚乱

在这15人中,丘光耀与绿色盛会主席黄德等10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45条文。刑事法典第145条文阐明,任何人在警方要求解散下,仍参与或继续举办非法集会。

另外,绿色盛会副主席潘家耀与另4人则在刑事法典第147条文(骚乱)下被控。此外,另一名集会者何金发,则同时在刑事法典147条文和353条文(使用武力阻差办公)被控。

上述3项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检控团队包括法立兹(Faridz Gohim Abdullah)、沙鲁(Shahrul Ekhsan Hasim)与法拉哈(Farahah Mohd Nazari)。至于被告方面,所有15人都是由海占(Mohd Haijan Omar)担任代表律师。

绿色盛会是于2014年6月22日在莱纳斯稀土厂外发动“终结莱纳斯”示威活动,但警方却强行驱散这场集会,并逮捕了黄德和丘光耀等16人。不过,其中一名被捕者罗瑞(Natalie Lowrey),因为是纽西兰籍,最终并没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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