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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因妨碍司法罪成入狱卅月<br>杨家伟不服判罚计划上诉
Jan 5, 2017 12:47 PM
更新: Jul 13, 2017 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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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加坡瑞意银行职员杨家伟在犯下与一马公司有关的洗钱罪行,4项妨碍司法罪名成立,法庭判定他入狱30个月后,杨家伟决定对此上诉。

《彭博社》昨日报道,杨家伟律师菲力普(音译,Philip Fong)证实这项消息,但拒绝多加置评。

杨家伟共被控妨碍司法与洗黑钱等11项罪状。上月22日,他的4项妨碍司法罪名成立,法官宣判他入狱30个月

另外7项控罪,将在今年4月才开始审理。

杨家伟为第三名被告

杨家伟的前瑞意银行同事易有志(Yak Yew Chee)为瑞意银行首被告。他被控4项罪名成立,认罪后被判入狱18个星期及罚款2万4000新元。

次被告谢优芳(音译,Yvonne Seah Yew Foong)为易有志前下属。她涉及协助伪造文件,以及没有申报与大马富豪刘特作有关的可疑交易,而面对三项控罪。谢优芳对此认罪,法庭判罚她入狱2周,并罚款1万新元。

去年5月2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严重违反反洗黑钱准则,疏于监督银行行政,一些银行职员出现严重不良行为为由,下令关闭瑞士瑞意银行在新加坡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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