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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一马案却速办林冠英<br>三组织抨总检署选择办案
Jun 30, 2016 1:19 PM
更新: Oct 10, 2019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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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20分更新

槟首长林冠英因购屋案遭控贪污罪,公民组织批评总检察署选择性提控林冠英,更反问为何总检察署没同等办理一马公司等案件?

净选盟今早发表文告表示,他们惊讶林冠英和前屋主彭丽君遭逮捕。

“我们了解,林冠英极力配合反贪会调查。因此,反贪会和警方无需大阵仗,在光大大厦拘捕或恫吓(林冠英)。”

“反之,反贪会可以发出通知书,指示首长和彭丽君出庭。”

净选盟进一步表示,当局迅速处理林冠英案件,却没如此对待其他贪污案件,属于选择性提控。

该组织举例,在一马公司、SRC国际公司和首相纳吉26亿门上,当局龟速调查。

“这些案件调查费时超过2年,仍未完结。”

敦促法庭独立审案

“虽然净选盟相信该案件应交由法庭审讯,让林冠英能回应公众(疑虑),我们也需谨慎对待法庭。”

“我们呼吁法官独立审判。”

净选盟话锋一转,批评首相署部长阿都拉曼达兰,不应发表“行动党不廉洁”论。

“(阿都拉曼)已经未审先判此案。”

“据惯例,两人未定罪前,皆是无辜。”

批媒体审判林冠英

另外,赵明福民主基金会副主席黄玉珠发文告谴责反贪会,不必要逮捕和扣留林冠英。

“反贪会在提控前一天高调逮捕和扣留林冠英,极之反常及不合理,因为反贪会早在5月6日与7日已经详细盘问及录取林冠英的口供。”

“我们也批评总检察署选择性提控林冠英的购买洋楼案件,却不提控涉及26亿令吉政治献金和一马公司丑闻的首相纳吉。我们促请总检察署切勿实行双重标准,马上将一马公司丑闻的涉案者绳之以法。”

“我们对于政府通过其控制的主流媒体,对林冠英进行媒体审判感到难过。”

“选择性提控和媒体审判无疑都伤害我国的法治和民主精神,也侵蚀公众对公共机关的信心。”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促请政府,改革反贪会及总检察署,委任公正与专业的人选取代这两个机构的领导,洗脱它们被视为执政联盟政治棋子的公众印象。

政治不应介入司法

另一方面,反贪污朋党中心(C4)执行董事仙蒂娅也惊讶,当局迅速起诉林冠英的手法。

“我国司法系统对付贪污向来缓慢,使罪犯得以躲过刑罚,或者获得轻判。”

她强调,只有政治不介入司法系统,林冠英才有机会在法庭自辩和证明清白。

“我们重申,就如所有的案子,林冠英未入罪前皆属于无辜。”

同样速办一马等案

仙蒂娅呼吁,总检察长能照办煮碗,迅速逮捕和惩罚卷入一马公司、纳吉捐款门和SRC国际公司的罪犯。

她提醒,全球逾6个国家正调查一马公司,涉嫌洗黑钱罪行。

“因此我们呼吁总检察长,不要无视(他国要求)共同法律互助(MLA)的请求。如此无所作为将让国家越陷越深,持续破坏大马名誉。”

她认为,阿班迪决定提控林冠英,不禁让人质疑总检察长和反贪会的独立地位。

由此,仙蒂娅呼吁总检察长及反贪会摆脱政治泥沼,展开体制改革以维护人民利益。

林冠英购屋案纷扰已久,反贪会昨天以贪污罪名逮捕林冠英和彭丽君。

今日两人在槟州高庭面控,总检察长阿班迪更罕见亲自检控此案。林冠英和彭丽君双双不认罪,各以100万和20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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