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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起诉《当今大马》诽谤失利<br>金矿公司须赔五万令吉堂费
May 23, 2016 10:10 AM
更新: Jan 17, 2018 7: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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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11点43分更新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起诉《当今大马》诽谤败诉,吉隆坡高庭法官谕令该公司,赔偿5万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罗丝奈妮(Rosnaini Saub)指出,《当今大马》的报道并没对该公司构成诽谤,因此撤销了对《当今大马》及另外三名记者王德齐、李永杰和Victor Tan的控状。

“恶意没有获得证实。基于上述理由,起诉人对于答辩人的索赔应该被撤销。”

在长达37页的判词中,法官也要求起诉人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赔偿5万令吉堂费给答辩人。

坚持抗辩的决心

《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见图)表示,对这项判决感到开心。

“这证明了法庭认同我们在那场记者会的报道中,并没有犯错。”

“我们对判决感到开心。”

颜重庆也感谢辩护律师沙立占和James Kong义务为《当今大马》辩护。

被询及是否对《当今》坚持抗辩到底的决定感到欣慰,颜重庆表示,《当今》坚信抗辩的决定没错。

“我认为我们做出抗辩到底的决定,是正确的。”

记者报道的权利

他认为,此案的另一项重大意义是记者的权利,答辩人作为记者,准确报道记者会上的谈话,而法庭认可此事。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该因此受惩罚。”

判决中,法官罗丝奈妮除了接受“有限免控权”(qualified privilege)或“雷诺兹特权”(Reynolds privilege)的抗辩之外,也接受“中立报道特权”(neutral reportage privilege)的论点,并称“雷诺兹特权”是包含“中立报道特权”。

根据“中立报道特权”原则,在知名组织或个人对公众人物进行严重指控时,不论报道者对该指控的真实性的个人观点如何(即使不认为是真实),只要该报道是准确无偏见,且为公众利益,那么报道者即受到免责保护。

这是马来西亚法庭首次承认,媒体拥有“中立报道特权”的标杆性判例。

2012年起诉当今

金矿公司是于2012年起诉《当今大马》和3名记者。该公司表示,该媒体刊登诽谤文章,影响该公司的贸易和业务。

武吉公满居民在更早的同年6月21日召开记者会,发布当地健康调查结果,揭露将近80%的周遭居民面对至少一种健康问题,怀疑是山埃和其他化学物质所致。

惟金矿公司驳斥任何指武吉公满居民患病跟他们使用山埃采金有关的指控。

上周,劳勿澳洲金矿公司起诉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诽谤也败诉,吉隆坡高庭撤销诉讼,并谕令赔偿2万令吉堂费予丘雪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