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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卡蒂卡打击大马中庸形象”<br>人权组织促废除回教刑事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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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55分更新

NONE 针对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女模卡蒂卡喝酒被鞭笞的案件,国内人权组织今日批评回教上诉庭在检讨该案时,行事并不透明,也拒绝处理回教姐妹组织(Sister in Islam)介入该案,代卡蒂卡上诉的申请。

三大人权机构,包括“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Joint Action Group for Gender Equality,简称JAG)、人民之声(Suaram)以及全国人权协会(HAKAM)今天一致声称,卡蒂卡喝酒而被鞭打6下的惩罚显然过重。

他们强调,若卡蒂卡一旦被鞭打,那么马来西亚作为一个中庸回教国的形象势必受到严重的打击。

这三大人权机构今天上午11点假回教姐妹组织八打灵办公室召开联席记者会,发表上述的看法。另外,“性别平等联合行动联盟”底下包含回教姐妹组织、雪兰莪社区自强协会(EMPOWER)、妇女援助组织(WAO)、全体女性行动会(AWAM)和妇女改革中心(WCC)。

【请点击观现场录影】

回教上诉庭检讨不透明

jag suaram hakam join pc on kartika case 300909 zainah anwar 回教姐妹组织董事再娜安华(Zainah Anwar,左图)指出,该组织代表律师已向彭亨回教法庭申请法院自行检讨卡蒂卡案的相关文件,不过他们至今完全拿不到任何文件。

她表示,对于彭亨回教法庭首席法官宣称,他们已自行在开斋节之前检讨了卡蒂卡案感到讶异,“我们完全没有在报章上读到这样的报道”。

“根本没有这样的报道,它是在封闭的情况下举行的吗?为什么没有审讯通知?如果真有其事,上诉庭3位聆审法官包括谁?他们考量的法律立场是什么?为何要维持高庭的判决?”

再娜安华也认为,上诉庭在检讨判决之余,也应该同时聆审回教姐妹组织的检讨申请,“但是他们却对此保持缄默”。

初犯认罪不适最高处分

jag suaram hakam join pc on kartika case 300909 honey tan 雪兰莪社区自强协会成员陈丽燕(右图)表示,卡蒂卡是初犯,而且已向法庭忏悔和认罪,因此受到该罪名下的最高惩处,即罚款5000令吉和鞭笞6下是不合理的。

她指出,根据一般刑事案件里,认罪者通常都会获得三分一的减刑。

陈丽燕更强调,卡蒂卡喝酒的过错并没有涉及暴力,因此这样的惩处不符合案情轻重比例。

现场一名出席者指出,在9月28日吉隆坡推事判决U Mobile通讯公司总裁罗斯曼殴打妻子罪名成立,也不过被判罚款700令吉。而该罪行的最高惩罚是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1年,或者两者兼施。

回教刑事条例抵触宪法

人权组织也由此案延伸,而要求联邦政府重新检讨回教刑事条例(Enakmen Jenayah Syariah)的惩罚,并将之废除。

jag suaram hakam join pc on kartika case 300909 hamidah marican 回教姐妹组织执行董事哈美达(Hamidah Marican,左图)指出,回教姐妹组织曾经在1997年及2005年提呈备忘录,举出其中几个条例并不符合回教法律理论及习俗,更与联邦宪法、刑事法典以及其他联邦法律有所抵触。

根据刑法程序法典,55岁以上的老人以及妇女是不能被鞭笞的。

人民之声代表郑文辉说明,在2002到2009年之间,马来西亚当局总共对3万4923人实施了鞭刑,另外有1万2991人被定罪但没有执行。这些逃过鞭笞的人当中有67%是妇女,而剩余者则是年龄超过50岁。

要求一举废除鞭刑酷刑

询及妇女不必受鞭刑是否违反他们所倡议的男女平等原则时,陈丽燕回应说,他们的立场是一致废除鞭刑,无论是针对女性或男性。

“鞭刑是残忍不人道的事情,我们可不要‘同处痛苦’那样的平等。”

这些人权组织表示,鞭刑违反了国际人权原则,是残忍、不人道以及侮辱性的刑罚。他们也指出,根据研究报告,鞭刑并不能够带来阻遏罪行的效果。

强调为捍卫人权而介入

jag suaram hakam join pc on kartika case 300909 02 此外,哈美达表示,尽管卡蒂卡本身表态愿意接受鞭笞,但是作为捍卫人权的组织,他们必须就该案所隐含的侵犯人权情节进行干预。

她举出过去印度妇女殉葬的风俗说明,虽然过去印度寡妇“自愿”跳入火堆为丈夫殉葬,但是“这不是我们能够同意的自由选择原则”。

关丹回教上诉庭是在9月28日宣判维持高庭对卡蒂卡的原有判决,即罚款5000令吉及打鞭6下。彭亨回教宗教局回教法检察官阿都拉欣(Abdul Rahim Jaafar)表示,上诉庭法官们在检讨了相关司法程序之后,决定维持原判。

卡蒂卡是在2008年7月11日,于关丹回教高庭俯首认罪,曾在夜总会喝酒。她是在彭亨马来传统习俗法第136条文下被提空。

根据相关条文,一旦罪成,违例者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及鞭笞不超过6下。不过为尊重斋戒月,卡蒂卡的鞭刑已在8月24日展延,而此举也引起各方哗然。

卡蒂卡已经拒绝了首相纳吉要求她上诉的申请,并三番四次强调本身愿意接受刑罚,更呼吁外界勿插手其案件;其代表律师更一度恫言起诉介入其案件的回教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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