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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
废除种族主义网路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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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所有种族主义政策保护马来西亚宗教自由

这项请愿缘何重要?

马来西亚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已经演变成一个转弯抺角狡猾地、全面渗透各领域、越來越具有侵略性的种族主义国家。这个国家以“马来人主权”或“马来人至上”论说为特征。这种论说假定,马来穆斯林是马来西亚的“TUAN”(读音“端”,马来语,“主人”之意)。其他非马来人、非穆斯林,据他们说,都被认为是“外来人”(外来移民),所以,“外來人”必须因为1957年获取公民权而永久欠马來人一个人情。作为回报,马來人应享有《联邦宪法》第153条所阐明的“特殊地位”(Special Position)”(这被他们诠译为“特权”——即英文Privileges)。

第153条原来只是设定为一种暂时措施,以提高贫困的马来农民,解决他们在半岛面对其他民族时所感到的不安。当时巫人统一机构(简称巫统)的领袖向宪制委员会作出一项保证,即15年是足够的时间來达到这个目的,其后应重新检讨这项条文。

第153条文从那时开始就牢固确立了,从此成了马来西亚种族主义政策的根源,使非马来人處于不利地位。第153条文已成为一个独特的“种族隔离”政策。它与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背道而驰,使到马来西亚近乎一半的人口,在自己的土地上,每天遭受不平与不公的侮辱。

质疑第153条文下的任何事情、权利、身份(地位)、特权,都被认为是对马来穆斯林特权的一项挑战,或者当作是对皇室和伊斯兰教的侮辱。这將会招來巫统及其领导下的政治组织所发出的暴力和流血威胁。这些政治组织,其中包括外围的种族主义非政府组织,即土著权威组织(PERKASA,全称为Pertubuhan Pribumi Perkasa Malaysia)、伊斯兰传教与福利组织(PEKIDA,全称为Pertubuhan Kebajikan Dan Dakwah Islamiah SeMalaysia),以及臭名昭著的地下半军事组织“3线”(3 LINE)。

国家独立了55年,如果马来西亚想要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合法地参与国际大家庭的活动,那么,这正是改正严重侵犯平等的基本原则和人的尊严的时候。

马来西亚不应存有两个等级不同的公民

此外,马来西亚宪法有条文规定宗教自由;政府却通过非常肯定但转弯抺角的方式,对这项权利设置了许多限制。对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的任何事物,民事法庭具有最终裁决和维护宪法的宪制地位。如今,它正在不断丧失这个崇高地位。在许多个人改变宗教信仰的案件中,以及在涉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纠纷的家庭法的某些领域,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已不断扩张,侵蚀了民事法庭的宪制地位。

每当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发生纠纷时,往往总是由伊斯兰法庭依据穆斯林法作出裁决,完全不管案件的情況,也不顾及关于法庭审理制度的宪法条文。

这一切,都是实践“马来人主权”论说的直接后果。这种偏执的论说,纯粹是出于一小撮马来穆斯林精英的狭隘和自私的需要,但它却剥夺了所有马来西亚人的尊严。普世原则告诉我们:沒有平等,就沒有尊严。

因此,我们,所有国家的公民——

1、呼吁马来西亚政府,立即撤销《联邦宪法》第153条文,并立即废除所有的种族主义政策和法律条文,应平等对待全体马来西亚人。

2、呼吁马来西亚政府,立即提出一项法案,修正宪法第121条文,以澄清伊斯兰法的地位,说明它只是用来审理和裁决穆斯林个人的法律而已,并采取措施保证,所有涉及其他信仰的马来西亚人的争端纠纷,应交由民事法庭审理和裁决。

3、呼吁马来西亚政府,设立一个皇家委员会,对所有种族主义政策以及破坏宗教自由的事件,进行调查和提出报告。

4、呼吁联合国组织,代表(马来西亚)近1250万其他信仰的公民,向马来西亚最高当局陈情,要求一视同仁和受到尊重的对待,并通过提出修改宪法,废除所有种族主义的和宗教至上主义的政策,并把这些基本权利牢固确立在宪法中,以符合联合国所通过的各种协定与公约,旨在保护马来西亚人的子孙后代。

上述电子请愿书由马来西亚兴都权利行动委员会[简称兴权会(HINDRAF)]所发动。若欲支持这项请愿,请登录:https://www.change.org/petitions/the-government-of-malaysia-dismantle-all-racist-policies-and-protect-religious-freedom-in-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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